路加福音第廿三章13-31節

耶穌背十字架走苦路。

聲大夾惡的人綁架了彼拉多 ◎黃濠光牧師

「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8)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在幾個人身上。第一個是彼拉多。他查不出耶穌有甚麼該死的罪,就很想釋放耶穌,但由於群眾的壓力,他就屈服了。當時有一個習慣,就是在節期中,會釋放一個囚犯,彼拉多很想釋放耶穌。他認為就算耶穌真的像他們所說是誘惑了百姓,極其量鞭打一場就夠,然後釋放了事。怎知群眾竟要求釋放巴拉巴,他是個殺人作反的人,應該判處死刑。他是個危險人物,但群眾竟寧願釋放他,都要耶穌死。這種不合情理的事竟然發生了。彼拉多初時想主持公道,但見群情洶湧,就有點猶疑不決,因他不想為了耶穌一人,而開罪群眾,於是就犧牲公義,變得冷酷無情,將一個無辜的人送去刑場。

第二種人是群眾,分為數批。第一批是一點都不支持耶穌的人,他們受祭司長鼓動,極力主張釘耶穌十字架。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到一個地步,令彼拉多屈從他們。這批人並不代表大多數民眾,只不過他們聲音大,大到好像代表很多人,以致彼拉多不想開罪他們。仇敵魔鬼攻擊我們,往往都是利用一小撮人,他們聲大夾惡,聲勢似代表很多人。第二批群眾是沉默的大多數,不習慣爭吵,不喜歡鬥爭,對於耶穌遭受控告,有心無力,不知如何應對。「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27),這就是那批不作聲的群眾。社會上對惡勢力反感的人,多是沉默的大多數。耶穌並沒有煽動他們去支持祂。

第三個人物是耶穌。當婦女為祂痛哭,祂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8),因為祂看到有一天耶路撒冷會遭受報應,會淪陷於敵人之手,以致百姓受盡痛苦。在兵荒馬亂之時,有孩子的婦女會很狼狽,更加痛苦,反而沒有孩子的會好過些。他們痛苦到一個地步,會希望大山小山倒下來遮蓋他們,意思是希望有天災臨到,早結束他們的痛苦。耶穌又說:「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31)意思是:耶穌來是要帶給他們新生命,他們尚且這樣對待祂,而當耶穌不在時,他們因拒絕了祂而在審判下受苦,他們的命運又將會怎樣?

最後一個人物是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是非洲北部一個城市,西門從那裡來耶路撒冷過節。在當時,犯人是要自己背負刑具去刑場的,就是一條粗木。但耶穌已經被鞭打至遍體鱗傷,再沒有力氣去背負十字架的木頭,兵丁就拉住西門去幫耶穌背十字架。「叫他背著跟隨耶穌」(26),這個描述就像耶穌以前講過,要門徒背十字架跟隨主。對西門來說,是無辜的。背十字架的意思是捨己,捨己就是無辜地面對不公平的對待。信徒為了信仰,或會面對不公道的事,承受不公平的對待。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23-24),這是令人悲哀的描述。社會上就是有一小撮的人聲大夾惡,把歪理說成真理,把曲說成直,對為政的官員施加壓力。官員在壓力下犧牲公平和公義,背棄真理,屈從邪道。我們要為平機會的官員禱告,叫有關官員勿做彼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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