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廿三章1-12節

耶穌在彼拉多那裡受審。

羅織罪名控告耶穌 ◎黃濠光牧師

「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3)

耶穌在公會受審完之後,就被解去彼拉多那裡受審,兩者有何不同呢?公會是猶太人的議會,只處理宗教的事,不可以判人死罪,所以欲要耶穌死,就必須交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去審,只有彼拉多才有權判死刑。但按羅馬法律,宗教的事情是不會判死刑的,因此他們控告耶穌的罪名必須扯上政治。所以他們控告耶穌的罪名是:耶穌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耶穌誘惑國民」這罪名十分抽象,而誘惑是個十分負面的辭,令人產生很多負面的聯想。難道耶穌周遊各地講道、醫病,就是誘惑國民嗎?「禁止納稅給該撒」更是羅織的罪名,無中生有。「說自己是基督、是王」,他們在基督之後加上「是王」,因為恐彼拉多聽不明白甚麼叫基督,所以加上「是王」來解釋甚麼叫作基督。所以這些罪名都帶有政治色彩,彼拉多立刻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在這三條罪名中,「誘惑國民」和「禁止納稅給該撒」都是冤枉的,唯有耶穌是基督、是王才是真的。雖然耶穌承認自己是王,但祂實際上沒有武裝勢力,並無煽動群眾作反,並無發表反羅馬的言論,也沒有做過任何一件事去反對羅馬政權。因此,彼拉多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但群眾不放過,越發極力攻擊並控告耶穌。彼拉多感到為難,既曉得希律在耶路撒冷,也因耶穌來自加利利,便順水推舟,把耶穌交給希律審。

這希律王是希律安提帕,管加利利省,施洗約翰是他殺死的。他一直有聽聞耶穌的事蹟,很想見見耶穌,希望親眼看耶穌行個神蹟。今次他真的見到耶穌了,但耶穌一直不作聲,不回答他的問題。他沒有見耶穌行神蹟,沒有娛樂,就反過來戲弄耶穌,然後送祂回彼拉多那裡。

◆希律想耶穌行一件神蹟,並不是他有需要,而是出於好奇,為了過癮,想娛樂一下。這種心態或會出現在信徒中。我們來教會為要敬拜事奉神,與神相遇,領受祂的話。若聚會的動機只為輕鬆一下,希望講道中有故事聽,有幽默的笑話,這恐怕是尋求娛樂的心態,須加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