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13節

錢用你或你用錢 ◎黃濠光牧師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托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10-12)

在教會的講道中,甚少會聽到本段的故事,因為本段經文不易解釋。

「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1-2)。首先,「告」在原文有誣告的意思,所以管家浪費主人的財物未必是事實。而主人接到針對管家的指控,不由分說或不經調查便準備辭退他,看來不義的是財主才對。第二,本故事的重心是管家對即將失去工作的反應(3),他要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4)的將來有所準備。「不作」在原文是被挪除的意思,表面意思是被挪除管家的崗位,但這個辭原文的含意是指被挪走離開今生去到來生,這意思也符合以下這一句:「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9)。「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是指人離世之時,因為唯有人死了,錢財才會無用。「永存的帳幕」是指永存的居所,即永生。財主辭退管家不是即時的,從告知他到真的辭退中間的時間內,主人的吩咐是「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而管家在這段時間就透過減免債務來結交朋友。

管家是今世之子,而信主的人都是光明之子,在擅用俗世錢財上,今世之子較光明之子更加聰明,言下之意,我們應該從今世之子有所學習。我們要將自己套入管家的位置,被辭退之日即被挪除離開世界之時,我們在離世前要做甚麼呢?就是替欠債的減免債項,即饒恕別人。我們在今生最重要的責任是宣告罪得赦免,免債就是赦罪。這樣做既得主人的誇獎,又得欠債者的歡心。簡單來說,我們在世有管家的職分,人生目標不是事奉瑪門,而是利用世俗的瑪門(即不義的錢財,不是指非法得來的骯髒錢)去廣傳赦罪的福音,為主得人,當我們離世時,這些蒙赦免的人就成為歡迎我們的人,「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恆的居所裡。

管家是個擅於理財的人,等於經濟學者。「不義的管家」(8)更好的翻譯應是「擅於管理不義之財的經濟學者」。「不義」在原文多指錢財,含意是俗世的錢財。世人視財如命,華人尤其喜歡拜財神,然而信主的人不能事奉瑪門做財利的奴隸,反而要事奉神擅用金錢。擅於管理不義之財的經濟學者「作事聰明」(8),其聰明之處是懂得與人共事,所謂「人和政通」。事奉神的人是被神管理的人,被神管理的人也懂得理順與人的關係,而擅於理財有利於結交朋友。

耶穌透過這故事教我們忠心(10-12),忠心於神,忠心於小事,忠心於理財。管家深諳理財之道,他減少負債人的負擔,有可能是取消利息,令他們深深感激,日後自然會報答他。豁免了利息其實是遵守了律法的規定。世俗人唯利是圖,常用不公義的權勢獲利,但耶穌沒有教我們去追求不義的錢財。祂稱許的是管家為將來鋪路是機智的表現,值得門徒借鏡。門徒要善用錢財去幫助人,如賙濟貧窮人,這可結交朋友,對方受惠是會記得我們的。

◆耶穌講這段的故事,目的是教導我們學習管家般有遠見,不單看目前,也能為未來預備。這管家在位時,管理很多錢銀和產業,但他知道離職後,便會一無所有,所以他仗義疏財,為日後鋪路。同樣,我們擁有的財產物業也是短暫的,到我們離世時,便甚麼也不能帶走。所以我們應視錢財為身外物,把它運用在有永恆價值的事情上,樂善好施,賙濟貧困和奉獻給神的事工,將來就得到神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