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每一個個人都少不得 ◎黃濠光牧師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10)

耶穌在本章講了三個比喻,中心思想是關於失而復得的喜樂。

耶穌講這三個比喻的原因,是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他跟稅吏和罪人在一起。在當時的社會,稅吏經常濫收稅款,猶太人認為這種人不誠實和不道德。而所謂罪人,是法利賽人眼中的罪人。其實我們每一個都是罪人,但法利賽人特別將一些不遵守律法儀式的人稱為罪人。因此,法利賽人同文士不肖跟稅吏和罪人交往,避免被他們沾染。所以當他們見到這些人挨近耶穌,而耶穌又跟他們來往,就諸多批評。這裡牽涉一個關於聖潔的問題。法利賽人認為聖潔是要遵守一些規矩,以及禁止做一些事情,還避免去接近他們認為有罪的人。而耶穌的聖潔是跟神保持一個親密的關係,就能接觸罪人,分享神的愛。所以這些稅吏和罪人喜歡挨近耶穌,因為聖潔的耶穌並沒有拒人於千里。

這三個比喻有幾個重點。首先,耶穌強調每一個個人的重要性。羊雖然有一百隻,少了一隻也不是無所謂,牧羊人很重視走失的一隻,將九十九隻羊撇在曠野,去尋找迷失的一隻。「曠野」在原文是指一個安全的地方,所以並不是丟棄那九十九隻羊。耶穌講一隻迷失的羊、一個錢幣、一個浪子,是強調「一個」的價值。在耶穌眼中,並沒有「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的觀念。所以當這一個迷失的找回來,反應就是歡喜,歡喜到一個地步,要找鄰居來慶祝。甚至一個罪人悔改,天使亦會很歡喜。

第二,在失羊和失錢的比喻中,牧羊人和婦人都主動及用心去找失去的羊和錢幣,但在浪子的比喻中,父親並沒有出去找兒子回來。這只不過是說明真理的兩方面。一面是神去尋找失喪的人,罪人迷失,神不會袖手旁觀,而是去尋找回來。但另一方面,神給人有自由選擇權。當小兒子要提早分家產,並要離家,父親並沒有橫加阻止,反而是尊重他的自由決定。父親沒有出去尋找兒子,並非不關心他,而是知道他未準備好。父親其實日夕等候兒子回家。神等候人心甘情願的回到祂身邊,祂尊重人自由選擇的權利。

第三,大兒子代表法利賽人這一類人,自以為義,他對弟弟回家沒有感覺,甚至不叫他為弟弟,只叫「你這個兒子」。他自以為義,因為他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29),所以守律法和規矩做到十足十,體察不到父親的心腸。其實父親並沒有待薄大兒子,作為長子,可承受雙倍遺產,而且常和父親在一起,父親的一切都是他的。所以,大兒子甚麼都有,但缺乏愛心,不懂寬恕和接納,反而充滿苦毒和憤怒。

◆耶穌用較長的篇幅講浪子的比喻,當中三個人物都值得深思。父親好比天父,等候人回轉歸家,當小兒子回來,他並沒有責備和懲罰,卻給他袍子、戒指和鞋。在當時,僕人是沒有鞋子穿的,兒子才有。還為他設宴歡樂,這就是愛,也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美好光景。小兒子懂得回頭,接納無條件的愛。至於大兒子,代表宗教或律法主義者,強調守規矩,喜歡定別人有罪,缺乏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