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六章12-38節

天國人的特質 ◎黃濠光牧師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38)

本段有幾個內容。第一是耶穌揀選十二個使徒,為了這件事,耶穌上山通宵禱告,顯然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耶穌的事工除了幫助人外,還要訓練人。祂稱這十二人為使徒,因祂要差派他們出去作工。耶穌「從他們中間挑選」(13),表示耶穌有眾多門徒,而使徒則只有十二位。

接著耶穌下山,在平地上(有可能是山上一塊平坦地)醫病、趕鬼和教訓人。這麼多的人跟著耶穌,顯然是為了醫病。路加特別說:「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19),這個跟前章說「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5:17)是一樣。耶穌趁此跟群眾講道,像馬太所記述的登山寶訓一樣。耶穌講道的第一段中將兩類人加以對比,講福與禍。第一類人很可憐,貧窮,缺乏,饑餓,悲哀,表面上如此,屬靈上也如此(20-22)。所以耶穌講出神給他們的應許,叫他們蒙福和快樂,得著賞賜。第二類人(24-26)享受了世上的一切,在物質上有滿足和好處,有了快樂和世上的名聲,就自滿自足,對神沒有任何的渴慕和祈求。耶穌指出這些人有禍了,將一無所有。

第二段講愛仇敵,跟一般人的想法很不同,第一個原因是效法天父,像祂那樣慈悲(36)。第二個原因是我們身為至高者的兒子(35),就應該有神的作風;祂恩待忘恩和作惡的,我們也應一樣。第三個原因是:「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1)。我們通常只會想到別人如何冒犯我們,但沒有想到自己也同樣對別人不好,甚至欺負人。若我們對不起他人,對方要報復,我們就很慘。相反,對方若不報復,反而很大方不再計較,對我們友善,我們就很開心。我們若要別人這樣待我們,我們首先要這樣待人。第四個原因,是我們的標準要高於一般人(32),這裡所謂罪人,是指世上一切不跟從天國原則行事的人。如果這等人都懂得去愛那些愛他們的人,我們是神的兒女,應該做得比他們更好。罪人沒有能力去愛仇敵,但我們能夠。

第三段教我們不要論斷人。每個人都有判斷力,但都存有偏見、主觀及盲點。我們很容易根據自己的感覺,以法官自居,判別人有罪。

◆耶穌這篇講道提到人際關係,原則是要學習給人(38),就是付出去。當你肯付出給人,你亦會有所得,而且是加倍的。你肯付出饒恕嗎?你肯付出祝福和禱告嗎?你肯讓一邊臉給人打嗎?你肯將裡衣給人嗎?如果你肯慷慨大方,神亦要你享受一下慷慨大方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