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二十、廿一章

逃城及利未人的城邑 ◎黃濠光牧師

「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書21:44-45)

第二十章講到設立逃城,這是摩西曾經吩咐過的。設立逃城的目的,是讓一些意外無心殺人者可以逃往那裡。通常有人殺了人,死者的家人就會追討血債。兇手必須償命,不然無辜者的血是會令土地受到咒詛。但有些是意外殺人,並非故意,但死者家屬並非這樣想。所以便設立逃城,讓誤殺者可以住下來。

摩西在民數記第卅五章及申命記第十九章提到設立逃城,本章是落實摩西的吩咐。所設立的逃城有六個,三個在約旦河東岸,有比悉、拉末和哥蘭;哥蘭就是今天的戈蘭高地,自古以來就是以色列的固有領土。在約旦河西岸也有三個,是基低斯、示劍和基列亞巴,即希伯崙。這六個城市全都是利未人居住的城邑,他們負責教導百姓有關律法,也要審訊殺人犯。若審訊後證實是謀殺,兇手要接受裁決;若證實是誤殺,殺人者可住在逃城,直至當時的大祭司去世為止,之後就有自由回到自己的家鄉。這個大祭司之死可預表基督,因基督死了,我們才得自由。逃城的屬靈意義是代表在基督裡面的救恩。人有罪,只有在基督裡面才有安全,才可獲救。

其中一個逃城是希伯崙,這是分給迦勒的城邑,他願意成為逃城。希伯崙也成為利未人的城邑(21:11-13)。利未人一共得到48座城邑,平均每個支派有四座城。所以利未人分散全國各地,這應驗了創世記的預言(創49:7)。當年利未和西緬兩兄弟為妹妹報仇,濫殺示劍人,雅各後來預言他們的後裔會分散。利未人沒有自己的土地,只有城邑及其郊野,分散全國。而西緬支派的土地是在猶大支派內,不久亦被猶大支派吸收,成為猶大支派的一部分。

第廿一章最後一段是個總結,講到神的信實。神將土地賜給以色列人,但他們並沒有全部佔領。儘管如此,神仍然賜福給他們,所應許的話一句沒有落空,全都應驗。神「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這句話,如果以色列人了解,就可以盡全力去佔領,免得留下後患。

◆在記載歷史事實之餘,聖經也提出歷史背後的教訓。這兩章的教訓是強調神的信實,實踐諾言,守約叫所應許的能實現。但應許實現也靠人的配合,以色列人若不去佔領神應許的土地,應許就懸在一處。我們要學習的是與神同行同工,不要走在祂前面,更不要墮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