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七章

亞干犯罪—小我連累大我 ◎黃濠光牧師

「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裡。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書7:11-12)

以色列人順利佔領耶利哥後,想不到竟然在艾城打敗仗。原因是亞干取了當滅之物,惹出大禍。但開頭卻說「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1),為甚麼亞干一人犯罪,聖經卻說是以色列人犯了罪呢?這說明一個人的行為是會影響整個群體的。

以色列人今次打敗仗,表面原因是輕敵。探子偵察之後,他們以為這一仗很易打,只派二、三千人去,結果戰敗。另外,他們亦沒有問過神怎樣去攻取艾城。當然最主要原因是亞干犯罪。

約書亞即時的反應是向神祈禱。他想不到戰敗原因是百姓中有人犯罪。他唯一想到的是恐懼,怕今次戰敗,令迦南人以為他們不堪一擊,就會聯合起來,攻擊以色列人。這樣敵眾我寡,十分危險。他們因以色列人戰敗,就以為耶和華神軟弱無力。從約書亞的反應,可看出真正的敵人是恐懼,由恐懼產生極壞的負面思想,越想越壞,越想越驚。

當神指出問題的所在,約書亞就果斷地去處理。所謂當滅之物,是指那些物件是屬於神,人不可以佔有。亞干見到一件示拿衣服,以及銀子和金子,就有貪念,據為己有。示拿即巴比倫,從巴比倫入口的衣服一定很名貴,他覺得毀滅了甚為可惜,於是便私下收藏。把當滅之物據為己有,就是偷神的物。今天有些人在信主前也擁有金器或銀器打造的偶像或迷信飾物,均不榮耀神,都當棄絕。若捨不得,就是看重物質多過神。

以色列人勝敗主因並非自己的實力,其背後都有屬靈因素。神一語道破敗因,是以色列人犯罪違約,招來咒詛,以致「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12)。唯有回到失敗的起因,積極面對和處理,才能恢復過來。

◆事奉主須有聖靈的恩膏。領詩有高音樂造詣,講道掌握了演講技巧,只要失去恩膏,就算仍保持技巧水準,還是不能感動人,在靈裡只是打空拳而已。失去恩膏的主要通常是犯罪違約。耶利哥的勝利代表屬靈高峰,高峰過後可能艾城的陷阱,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