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十章11-25節

基督一次獻上所得的榮耀 ◎黃濠光牧師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25)

本段的11至18節都是重複前面論到基督一次將自己的身體獻上,成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但重點是講到基督獻上自己之後所得的榮耀。作者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1)。而基督獻上的便完成了,所以祂可以在神的右邊坐下(12),這是基督的榮耀。作者又說:「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13),這描述基督是王,是會戰勝仇敵的。這裡說「等候」,為甚麼要等候呢?因為這是神的慈愛和忍耐,祂給人恩典的時代,叫人回轉。當等候結束時,基督就要彰顯祂的公義,毀滅一切的仇敵。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4)。耶穌的犧牲使我們「成聖」並「永遠完全」,這不是由於我們的功勞,乃是由於耶穌代替了我們受刑罰,由祂來贖罪,使我們得赦免。得赦免後便成聖,既已成聖,便是完全。我們完全的原因是「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19-20)。是耶穌受死流血我們才聖潔,才有資格坦然進入至聖所。從前能進人至聖所的只有大祭司,他一年一次進入時是戰戰兢兢的,因為若他有罪便會被神擊殺。我們則不然,因為我們所行的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一點不害怕。本來至聖所的入口有幔子來阻隔人進去,但耶穌受死後幔子便裂開。有了耶穌的血,我們就乾淨了、完全了,可以去到神面前。

本書作者用了十章的篇幅,來講明我們信仰中一些很基要的教義,我們明白了,信仰便有穩固的基礎。接著作者在其餘的篇幅,講我們該有的一些具體行動,跟所信的教義配合。

我們既是完全,在生活上就要留意三點。第一是「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22),這是個人內心對神的忠貞。第二是「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23),若有動搖,表示還不明白前面十章所講的;我們須堅持信心。第三是「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4),這是行為上應盡的社會責任。

要做到以上三點,須有四個條件(22)。第一是誠心,即對神要誠實和忠誠。第二是充足的信心,沒有絲毫的疑慮。第三是內心要潔淨,就是心中天良的虧定已經灑去。第四是身體用清水洗淨了,這不是洗禮,而是外在行為的潔淨。

如果信徒要勉勵行善,對社會有責任,就要經常聚會,因為聚會不單只敬拜神,也是大家往來,彼此勸勉,互相激勵。「你們不可停止聚會」(25)意思是不要忽略和放棄聚會。若放棄聚會,靈性生活就會孤立,接著是失敗和跌倒,陷入罪中。

◆作者明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25),我們便需將教會聚會放在優先,勿讓其他生活事阻礙我們定時聚會。放棄或斷續聚會是會影響愛主的心,容易冷淡和後退。我們切記要恆常出席教會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