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六章1-8節

離開道理開端邁向完全vs離棄道理 ◎黃濠光牧師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6)

本章本段承接上一章講到要長大成人吃乾糧,便要進深,不可以停留在基本道理上。「不必再立根基」(1)就是不要在信仰初階上徘徊。有了根基,就要在上面繼續建造,不可以不建造而一味打樁。進深的方法是竭力,意思是主動追求,自發讀聖經和屬靈書籍,花更多時間祈禱,以及參加各類型的聚會。「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1)是更成熟,能理解更深的道理。

這裡提到有六種信仰的開端。第一是懊悔死行。「懊悔」就是悔改信主,一個人信主過了一段日子之後,仍講重生得救和因信稱義,都在初階的範圍。「死行」是指一些徒具外表而沒有實效的律法行為。有時我們太拘泥於形式,被形式綁住,忽略其真正意義。第二是信靠神,就是叫人歸向神。一個已經歸向神的人,還整天講要歸向神,便顯得有點嘮叨。第三是各樣洗禮,這不是說有許多種洗禮,乃是指猶太人各種的潔淨禮儀。第四是按手之禮,就是叫人接受聖靈和醫病,這都是很基本和起碼的道理和做法。第五是死人復活,這不只是指耶穌的復活,也包括所有人在末日要復活。第六是永遠審判,包括信徒接受賞賜的交帳,和世人的白色大寶座審判。以上各種教訓都是好的,只是屬於初階,我們不要離棄,卻要離開,繼續進深。

當我們進深,而且有所體驗之後,就不能走回頭路。作者於是提出第三個警告:就是背道者不能夠重新悔改。「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4-5),就是心靈上蒙了光照,在生活上嚐過天恩滋味,又經歷過聖靈的工作,在神話語上亦有很多領略,並且經歷過神蹟奇事;若有這麼多經驗之下還會離棄信仰,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6),這種人不能從新懊悔。神在基督裡賜恩典給我們,這恩典不是賤貨,不可隨便蹧蹋。我們的生命是神耕種的田地,蒙神賜福可生長菜蔬(7),但假若中途丟棄基督,便長出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8)。

◆信耶穌就必得救,不信就不能得救,就是這麼簡單。信的人中途放棄,選擇離棄主,仍會得救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答案在於:這一刻他心中是否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