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難中尋得安慰

在苦難中尋得安慰 ◎◎黃濠光牧師

聲音檔暫未能播放,請稍後再來!!

我們信仰其中一個重心,是從神領受福氣,然而按聖經真理,受苦也是信仰的一部分。保羅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我們讀完以弗所書,這是保羅坐牢時寫的書信,坐牢就是受苦。當保羅說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言下之意,基督也曾受苦。這裡所講的受苦,不是犯罪或做錯事而承受苦難,乃是沒有犯罪或因行善而受苦。約伯所受的痛苦,就是屬於這種。

當我們沒有犯錯而受苦時,心裡或會問:「為甚麼是我?」這樣問是因為我們認為受苦不應是生命的一部分,若我們能先知先覺,總會想辦法避開苦難。相反,若我們蒙福,大概心裡不會問:「為甚麼是我?」因為我們認為蒙福是理所當然的。這理所當然令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以致我們蒙福時不懂得感恩,受苦時卻怨天尤人。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平安和順利,這是神保守和賜福的結果,可惜我們大多忘記感恩。可是,當我們遇到意外和痛苦,我們就會質問神及懷疑神。

約伯記有42章,我們只讀了四分之一,我們可從這十章學到甚麼功課呢?首先,約伯沒有在言語上犯罪,仍然持守信仰。因為撒但認為約伯的信仰是建基在物質財富上,假若他失去這一切,必定當面棄掉神。結果當約伯失去財產和兒女,他沒有棄掉神。甚至當他從腳掌到頭頂都長毒瘡,他也沒有棄掉神。若我們切身處地在約伯的位置,我們能否通過這考驗呢?約伯經常為兒女獻祭,可想而知兒女是他最疼愛的。如今失去最疼愛的,他沒有棄掉神。我們最疼愛的是甚麼呢?他日一旦失去了,會否影響我們跟神的關係呢?

第二,約伯面對苦難的即時回應是理性的。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1)。聖經的作者評論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作:也不妄評神)」(1:22)。當約伯長毒瘡後,他說:「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2:10a)。聖經的作者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2:10b)。理性是頭腦的,但感性是內心的,頭腦與內心的距離可能是全世界最遠的距離。接著約伯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不發一言,「因為他極其痛苦」(2:13)。理性的回應沒有消除或減少約伯的痛苦,這七天七夜他沉澱了內心真正的感受。從第三章開始,他不再理性來回應,而是將內心的感受、質疑、矛盾、埋怨,通通和盤托出,這才是他真正的想法。當我們頭腦太多理性理論,有時不代表自己真正的感受,或許我們也被理性欺騙了。當痛苦加劇時,才迫使我們摸到自己真正的情緒,或許是憤怒、恐懼、苦毒。當我們受苦而不流淚,代表我們仍受理性掌控,唯有滴下眼淚,或怒氣沖沖,才是真實的反應。讓我們誠實面對自己。

耶穌說我們在世會有苦難(約16:33),但在苦難中我們不是孤單的。詩人曾說神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詩68:19),而Joseph Scriven就有此經歷。他是愛爾蘭人,寫了《耶穌恩友》(What a Friend We Have in Jesus)這首膾炙人口的詩。在1844年他準備結婚,就在婚禮的前一天,他的未婚妻騎馬經過河流時,意外從馬上摔倒在河中溺斃。Joseph Scriven在悲痛之餘轉向神,尋求主的安慰和引導。翌年,他辭別母親和親友,遷居加拿大安大略湖附近的小鎮。他矢志一生幫助有需要的人,鎮上的人都稱他為好撒瑪利亞人。他後來替Roche家的孩子補習,認識了他的女兒Eliza,兩人相愛,並訂1854年一個春日結婚。就在婚禮前數周,Eliza患上肺炎不治。Joseph Scriven再次心碎了,但他轉向尋求他的神。翌年他母親患了重病,他沒錢回愛爾蘭,就寫了一首詩給母親,講到耶穌是他最好的朋友。這首詩後來由Charles Converse譜上音樂,傳誦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