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第三章

勸人做正經事業 ◎黃濠光牧師

「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14)

本章是延續上一章,講到倫理關係和福音的大能,特別是人民和政府的關係。當時羅馬政府對基督徒很不友善,所以有些信徒抗拒政府,甚至不繳稅。因此保羅叫提多教導信徒「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除此之外,還要「留心做正經事業」(8, 14),所以信徒切勿無所事事,要努力工作及行善,對社會有貢獻。

在品格和態度方面,保羅說:「不要毀謗,不要爭競」(2),這不只應用在跟政府的關係上,也適用於跟其他人的關係,就是「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怎樣做到呢?答案是神的恩典、主基督的救贖,以及聖靈的更新,這樣人才會改變(4-7)。當人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3)時,神竟然對人有恩慈,向人顯出祂的慈愛(4),為要救贖人類,這都照祂的憐憫(5)。這裡說「重生的洗」,是指信了主重生得救後受洗。「祂便救了我們」(5),除了指重生之外,還包括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6)。我們得救了,也有聖靈更新,在地上生活,可以做與人有益的正經事業。我們的信仰不尚空談,也不叫人脫離現實,反倒叫人積極做人,在社會中做與人有益的事(8)。

說到這裡,保羅再次針對那些假教師,他們喜歡爭論,保羅說要遠避無知的辯論(9),因為好辯論的人需要有對手才能辯論,好空談家譜要有聽眾才能侃侃而談,好分爭的人要有對象才能生事;若無人理會他們,他們便會收聲。至於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10)。保羅在這裡教提多要懂得跟犯事的人對峙或對抗,不要姑息,不要迴避,也不要花太多時間在這等人身上。當屢勸不改,就要放棄,切莫責怪牧者沒有愛心。

◆本章講到跟政府的相處時,「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2),「不要爭競」的意思是不要爭吵和打架。我們可以用這準則來評估和辨別目前香港特區政府和政黨及政團的關係。保羅認為「彼此相恨」(3)是不對的,神的方法不是一些訴諸仇恨和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