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五章14-33節

保羅職事的三種性質 ◎黃濠光牧師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8)

羅馬教會並非保羅設立,他也未曾去過,但他寫了羅馬書,講了很多指導性的話,會不會給人一種很過份的感覺,以為羅馬教會很不成,非要他出口指點一下不可。當然,保羅沒有這個意思,他在本段稱許了羅馬教會,說:「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14)。就因為這樣,保羅寫了本書,提醒他們的記性,要記起福音是怎樣的。另外,由於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而羅馬教會又是外邦人的教會,基於神的呼召,他覺得有責任去教導弟兄姊妹。關於這個職分,他由第16節開始,作出多方面的描述。

首先,保羅的職事是祭司的職事(16)。祭司負責獻祭,而保羅將外邦人獻上給神。他在宣教中帶了許多外邦人信主,他們就是祭物。獻祭是敬拜,所以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有人信了主,就如祭物獻給神敬拜祂。敬拜主和見證主是在一起的。

第二,保羅的職事是權能的職事(18)。祭司是穿著聖袍服事,但保羅是基督藉著他的言語,加上神蹟奇事,並聖靈的能力,叫外邦人順服。

第三,保羅的職事是開荒的職事(20)。保羅的宣教從開始就專門去未有福音到過的地方。當時除了保羅之外,還有其他使徒和門徒傳福音。別人去過的地方,保羅不會去,「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由於羅馬教會並非保羅建立,所以他一直未有到訪過。他的優先是開荒,這個優先也成為他去羅馬的攔阻。

接著保羅提出他的行程計劃(23-33)。他想去羅馬,又要去耶路撒冷,最終目標是士班雅,即西班牙。首先,保羅希望去西班牙時可路過羅馬,探望教會,因為在地中海東面已經再沒有可傳福音的他方。意思不是所有人都信了主,而是他及其他門徒都已去過,而別人去過的,他就不去。另外,他的確很想去羅馬,看看當地的信徒(24)。他希望去西班牙,可以得到羅馬信徒的送行,意思是在物質上支持保羅在西班牙的開荒。

但他未去羅馬之前,會先去耶路撒冷,因為他替耶路撒冷貧窮聖徒籌了一些錢,他要親自送去。這表示當時的教會在金錢物質上都很慷慨,能互相幫助。保羅認為這些捐款,其實是欠債。保羅在第十一章提到外邦人之所以有福音,是由於猶太人先拒絕,所以外邦信徒不要自誇。外邦信徒是野橄欖枝,是接枝在栽種的橄欖樹上繼續生存,所以教會是欠了猶太人的債,就在物質方面償還。

最後一個他想去的地方是西班牙,在羅馬帝國最西面的地方,也是福音未到之地;保羅要去沒有人去過的地方。要去到以上三個地方,他需要弟兄姊妹為他祈禱。這禱告是要竭力的,因涉及屬靈的爭戰,也遇上攔阻,特別是不信的猶太人會給他很多麻煩。還要禱告,希望耶路撒冷的聖徒會接受外邦信徒的捐款,這代表合一和接納。如果他們不收下,就很尷尬。亦要為去羅馬禱告,如果耶路撒冷之行不成功,他很難去羅馬。所以這一切都需要禱告。

◆當今一些教會在傳福音的事上,只靠言語,不敢提聖靈和神蹟奇事,甚至禁止提倡,說「不要高舉」,這不是保羅的作風,他是故意要提的。這值得我們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