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二章9-21節

對信徒及對頭的關係 ◎黃濠光牧師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9)

本段經文講到我們跟其他信徒的關係(9-16),以及跟敵人的關係(17-21)。

首先是我們跟其他信徒的關係(9-16),信徒之間是個大家庭,彼此相處之道就是愛。第一,愛要真誠,不可虛假(9),即不要演戲,我們不要把教會變作演戲的舞台。在教會中表現得很屬靈及溫柔,但回到家就原形畢露,變成另一個人,那就是演戲,是很不好的。

第二,要有分辨能力,分辨出甚麼是善,甚麼是惡。愛不是濫愛,若是惡就不能愛,反要厭惡。今天的性濫交及同性戀都掛著愛的旗號,我們不能盲目附和,要分辨出惡的本質。信徒中若有狼披著羊皮,就要厭惡,但善良的就要親近(9)。

第三,「愛弟兄,要彼此親熱」(10),就是有手足的情份。第四,「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0),即禮讓。第五,「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11),這不是盲目的宗教狂熱,因保羅說過,熱心要有真知識(10:2)。第六是忍耐(12),忍耐基於指望,指望主耶穌會再來,因這指望我們可以喜樂,甚至有患難臨到也可以忍耐度過,也因為有指望,我們的禱告就會恆切。第七是慷慨(13),與缺乏的人分享自己擁有的。第八是款待,「客要一味的款待」(13),意思是盡力款待客旅。在古代社會旅館不多,客旅常要寄宿朋友家,信徒也因此要款待遠人。第九是好意(14),儘管別人對我們不懷好意,逼迫我們,但我們要祝福,對他們要懷有好意。第十是同情心(15),愛心會認同別人的感受,跟人一起笑,一起流淚。第十一是和諧,條件是彼此同心(16)。第十二是謙卑,「不要志氣高大」(16)就是不要傲慢,反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16)。

接著保羅講到我們跟仇敵的關係,是服侍而非報復。保羅提出四個不要。第一個是不要咒詛(14),消極是不咒詛,積極是祝福。

第二是「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7),「以為美的事」就是好事,並且「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8)。

第三是「不要自己伸冤」(19),即不要報復,「寧可讓步,聽憑主怒」。世人會認為是懦弱的表現,但當我們心意已經更新而變化,便知道這是神的旨意。伸冤和報復不屬於我們,而是屬於神的,由神出手吧!

第四是「不可為惡所勝」(21)。若我們以惡報惡,大家便都是惡,等於為惡所勝。但當對方惡,我們以友善回應,就是以善勝惡。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0)。「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本來就是酷刑,所以我們給仇敵最好的酷刑,就是對他友善,這是仇敵是受不了的,可以令對方悔悟。

◆若我們覺得這段經文提到的做法不合情理,是不能接受的,就證明我們並未心意更新而變化,無法察驗神旨意中的美善、純全及可喜悅。我們需要聖靈更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