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一章1-6節

神沒有棄絕猶太人 ◎黃濠光牧師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1)

上一章講到以色列人不憑信心接受耶穌,就沒有神的義。以色列人有機會聽到福音,且知道福音,可惜他們頑梗不接受。到底以色列人的不信代表了甚麼?這帶出了兩個問題,分別在第1節和第11節。本段討論第一個問題: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保羅的答案是:斷乎沒有!雖然以色列人棄絕神,但神沒有棄絕他們。保羅提出四個論證。

第一是個人的論證,就是保羅本身也是以色列人,神沒有棄絕保羅,即是神沒有棄絕以色列人(1)。

第二是神學上的論證。他說:「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2)。「預先所知道」的意思是神揀選了以色列人,對他們十分關愛。預知就是很早以前已經揀選,不會棄絕。

第三是聖經上的論證。保羅提到以利亞逃避耶洗別,以為只剩下他一人忠心對神,但神告訴他尚有七千人沒有向巴力屈膝(2-4)。雖然整個以色列國都背道離棄神,但並非全部以色列人都是如此。這七千人加上以利亞,就是餘民。總是有一少數人是接受神恩典的。

第四是當代的論證,保羅說:「如今也是這樣」(5),「如今」就是保羅所處的時代,好像以利亞時代一樣,是有餘數,即餘民。他們之所以是餘數,是照著神揀選的恩典。恩典之所以是恩典,不是根據人的行為功德(6)。當時的餘民,甚至是現今的猶太彌賽亞信徒,能夠因福音得救,都是神的恩典。就是說,餘民能夠保存下來,是出於神的恩典。

以上四個論證都證明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到如今神仍然有恩典,只在乎以色列人要不要接受。

◆信徒對恩典明白多少呢?保羅說,恩典不在乎行為,就是說恩典的獲得不是根據人的表現。在現實社會裡,人要靠好的表現才獲得獎賞。我們就在這種文化下長大:父母對兒女說,乖才疼你,不乖就不愛你;老闆對員工說,要有好業績和表現,才會獲得上司賞識。我們是活在恩典少少,行為表現多多的社會文化中,習慣了就不易明白神的恩典是甚麼一回事。宗教對人亦有諸多要求,當我們做不足,便容易以為得不到神的喜悅。但神是賜恩的神,我們能夠得救稱義,全因神揀選的恩典。我們的確不配,但因著信,便擁有神的義,這完全是恩典。

◆由於大部分猶太人不信耶穌,教會在歷史上就認為他們殺了神的兒子,神就棄絕他們,不再視為神的選民,教會取而代之,成為選民,這叫做替代神學。由於流行替代神學,教會在歷史上對猶太人十分不友善,逼迫他們到死地。事實上,替代神學是錯的,因本章開頭已說清楚: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到如今,猶太人仍然是神的選民,因為這是神立的永約,神一直守約。猶太人中亦有信耶穌的,雖是少數,也算是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