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一章18-23

神的憤怒 ◎黃濠光牧師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20)

由第18節開始,本書進入第一個主題,講神的憤怒。前面的第16、17節剛講完神的義,為甚麼突然轉了口脗講神的憤怒?保羅書信的上下文總有連貫,所以要留意介系詞「因為」(17)和「原來」(18),這表示保羅是有邏輯的。他說不以福音為恥(16),為甚麼呢?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怎樣救呢?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人信了便得救(17)。為何有此需要呢?因為神的憤怒正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而這等人正是行不義阻擋真理(18)。為甚麼他們會阻擋真理?因為他們本可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神的永能和神性(19-20),可惜他們不去榮耀神,又不感謝神。這樣一問一答,就可以明白上下文的關係。

本段經文說神是會憤怒的。到底憤怒對不對?耶穌說:「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5:22),憤怒是罪嗎?其實神的憤怒和人的怒氣是兩回事。耶穌所說的動怒是指無緣無故的,是非理性及控制不了的情緒,包含憎恨和苦毒,想要報復。神的憤怒不是神發脾氣,而是對罪惡的反應。神之所以有憤怒,因為人有不虔不義的行為。所謂不虔是不將神放在眼內;所謂不義是不將人當作人,將其傷害。神之所以有憤怒,因為人不只不虔不義,還故意去阻擋真理。換句話說,他們曉得真理,卻故意阻擋真理。

保羅講到人的罪惡引起神的憤怒,而這些人是外邦人。他們可以反駁問:以色列人有律法和有神的啟示,可以認識神,但外邦人沒有神的律法,怎可以認識神呢?於是保羅就講出神普遍性的啟示,是藉著一切受造之物。我們的肉眼看不見神,但從祂創造出來的天地萬物,就可以曉得神的永能和神性。所以神除了透律法啟示祂自己外,還透過天地萬物。外邦人雖然沒有律法,但可以藉著天地萬物去認識神。天地萬物從最小的細胞到最大的銀河星體,都在彰顯神的榮耀,人不可推諉說不知道。周圍一切受造之物是美麗又奇妙,足以令人去敬拜神。但人竟然故意阻擋真理,於是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便昏暗了。最可怕是人還以為自己很聰明,但其實愚拙。怎樣愚拙呢?竟然把受造之物當偶像來拜,把飛禽、走獸和昆蟲當作神來拜。所以保羅數出世人的罪,首先是拜偶像。

神的憤怒分不同時期傾倒出來,最大的憤怒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就傾盡出來。保羅說,神的憤怒是從天上顯明出來(18),怎樣顯明呢?答案在下一段。

◆許多人以為要見到超自然的神蹟才會認識神,但神已藉著自然界已經啟示給全人類。萬物受造奇妙,表明創造主的智慧。千萬不要將受造物變成偶像來膜拜,切勿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