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7-15節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黃濠光牧師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15)

在千禧年的時候,地上列國的人很多信服基督,但也有真心假意之分,所以假意的人,在千禧年完結撒但獲得釋放之後,就被迷惑去敵擋基督。這些人為數不少(8),在以西結書第卅八至卅九章亦有講及。他們針對信徒和耶路撒冷,但這場最後的戰爭為時不長,因為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9)。

魔鬼的結局就是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那裡先前已有獸,即敵基督,也有假先知在千禧年之前被扔進去,在那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10)。死亡和陰間在白色大寶座之後也被扔在火湖裡(14)。火湖就是我們一般人稱為的地獄,是神為魔鬼而設,而陰間是不信主的人死後的去處,好像是下地獄之前的扣留所。至於信主的人,死了去樂園,最終上天堂。當魔鬼被消滅之後,再沒有死亡,也不需要陰間,所以全部都被扔入火湖。這裡須留意,獸、假先知和魔鬼沒有經過審判,便直接扔進火湖,但人卻要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因為火湖本身不是為人而設,而是為魔鬼。但當人硬心不接受救恩,偏要跟隨魔鬼,結果便是:「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15)。人要經過審判才去火湖,可見神不會隨便叫人去永死。

死了的人如今復活,要按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2)。所以有一些人未曾聽過耶穌的福音,就按他們的行為受審判。另外,要看看受審的人的名字有沒有記載在生命冊上。從這裡看,信與不信的人都會受審,因為如果只是不信主的人受審,他們的名字根本就不在生命冊裡,既然不在,又何須打開來看。當撒但被釋放之後,在千禧年期間出生的人,便有機會證明他們是否忠於真神。結果,有「多如海沙」的人跟撒但對抗神,然而也會有人決心忠於神。所以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中,翻開生命冊,必見他們的名字。

怎樣肯定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冊上呢?這冊子的名字叫「生命冊」,既然叫生命,表示有永生的人的名字才會記在裡面。誰人有永生呢?是那些信耶穌的人才有永生(約壹5:12-13)。若信了耶穌,一定有永生,名字也記錄在生命冊裡。不信主的人沒有永生,生命冊上也沒有名字,只有跟魔鬼一起去火湖,這就是第二次的死,叫永死。

◆人可以有兩次生及一次死,或一次生兩次死。若是前者,兩次生就是肉體的出生及信耶穌的重生,一次死便是身體的死。若是後者,一次生就是肉體的出生,兩次死是身體的死和靈魂的死,因為沒有永生。「死」就是隔開,永死就是永遠與神隔開,即無翻生的機會。人的第一次生和第一次死都不由自己選擇,無人可以自己選擇不生或不死,但第二次的生和死,可由自己選擇。關鍵在於信或不信耶穌,信耶穌是選擇生命及拒絕死亡,不信耶穌是選擇死亡及拒絕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