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廿八章

論國家、窮人與富人、律法、錢財 ◎黃濠光牧師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13)

在本章及下一章,道德的味道較為重。本章的特點是很多節提到律法。箴言最大的目的是教人有道德的判斷能力,懂得去判斷甚麼是對、甚麼是錯,而要培養這種判斷能力,是要熟悉和遵行律法。

首先,本章提到君王或國家。第2節說國家如果有一位聰明知識的人,國家就會穩定;相反,如果國家從上到下都有罪惡,執政者就會經常更換。世界上一些貪污腐化的國家,人民經常示威,政變也常有發生。第15節說暴君對人民的危害,有如發狂的野獸。而第16節說如果君王缺乏辨別能力,加上第17節講到君王陷害忠良於死地,自己必往坑裡奔跑,即對自己也有危險。

本章亦講到窮人與富人。第3節說,窮人本應同情窮人,互相幫助,但如果窮人欺壓貧民,就「像暴雨沖沒糧食」,大家一齊死。雨水本來對耕種十分重要,但太多雨水成為暴雨,反成了災害。第11節說聰明的貧窮人,可以查透富足人。富足人賺錢成功,就會自以為有智慧,但不表示窮人愚笨。窮人亦有聰明的,所以我們不可以憑某人擁有多少財富去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講到發財,箴言警告人不要追隨虛浮,第19節說虛浮會令人窮乏,意思是叫人腳踏實地。第20節說要誠實。第21節說「因一塊餅枉法」,即叫人不要賄賂。一個人急於發財,就會奉承和賄賂。「人有惡眼」(22)指用不正當的方法。第24節更加說不可偷竊,不要以為父母的錢等於是自己的就不問自取。第27節說應該去賙濟窮人,佯作看不見是會受咒詛。第8節說「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指高利貸,索取不合理的利息,這樣來增加財富,自己會無福消受,最後會給那憐憫窮人的人。

本章常提到律法,人若違背律法,不去尋求神,這個道德世界就會顛倒過來。「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9),所以神聽不聽祈禱,亦要看我們有沒有尊重神的律法。如果我們眼裡沒有神,祂怎會聽我們的祈禱呢?

由第19到28節是關於興盛。第19節說勤勞是興盛的秘訣,但自私自利去追求財富是錯誤的。追求豐裕很容易使人與人的關係破裂,人與人往往為了錢而反面。所以犧牲關係是最愚蠢不過,因為人得豐裕與否是在乎有沒有倚靠神。「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25b),倚靠神,就不要貪婪。有了財富,就要像第27節所講,去賙濟貧窮人。當我們肯施捨出去,不但不會損失,反而會不致缺乏。

◆個人犯罪可悲,國家犯罪可怕。作者提到「邦國因有罪過」(2)、「暴虐的君王」(15)都是國家犯罪。領袖握有權力,若帶頭犯罪,百姓就活在苦難和恐怖中。「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4-5)。我們不要讓社會淪落到誇獎惡人的地步。願神興起遵守律法的,與惡人相爭,不讓惡人當道,勿讓公義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