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廿三章

智慧之言13則 ◎黃濠光牧師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5)

本章繼續由上一章開始的智慧之言三十則。

第六則:「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1-3)。通常做官的請吃飯,食物一定很豐富,小心不要大吃特吃,當拿刀放在喉嚨上,意思是節制飲食,切勿失儀。

第七則:「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4-5)。不要勞碌求富的意思是不要拼命求富,把自己累倒;錢財會貶值,不要做錢財的奴隸。

第八則:「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他的心卻與你相背。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6-8)。這裡勸我們不要跟吝嗇的人交往,他請你吃飯,卻言不由衷,心中計算著你吃了多少。「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意思是當你知道他內心想甚麼,你會作嘔。

第九則:「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9)。不要將智慧浪費在愚昧人身上。

第十則:「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10-11)。古時的地界亦即寡婦的地界,神是孤兒寡婦的神,祂會為他們辨屈。

第十一則:「你要留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12)。講到智慧是要努力尋求才可以得到。

第十二則:「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13-14)。講到管教孩童,甚至可以體罰,目的是救他免學壞及沉淪。

第十三則:「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15-16)。講到兒女不只受管教,自己亦要選擇智慧的道路。

第十四則:「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17-18)。不要因見到罪人興旺而眼紅,應該向上看,要敬畏神,總是有希望。

第十五則:「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至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19-21)。貪心和懶惰的結果是貧窮。有些人勤奮賺錢,但同時又花天酒地,結果也是窮。

第十六則:「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22-25)。孝敬父母是一種態度,父母知識水平不及你,你不要藐視他們。

第十七則:「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他埋伏好像強盜;他使人中多有奸詐的」(26-28)。提防情色的引誘。

第十八則:「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或作: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29-35)。這裡勸人戒酒,因醉酒可令人得禍患、憂愁、爭鬥、哀歎、失去健康,眼見的都是怪異的事,又會胡言亂語,所以要避免飲酒。

◆聖經贊成對孩童體罰,所謂孩童,是指未啟蒙的小孩,他們未有足夠的理性去明白任何道理。當他們犯錯,矯正的方法不是說道理,而是體罰,讓他們從痛的訊號知道甚麼不可以做。啟蒙是個過程,隨著年齡而有程度之分。體罰是在不傷害健康下的拍打,通常是打多肉的地方,切勿過分。孩子漸長,言教增多,體罰隨之也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