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六章

勿作保 勿怠惰 勿作惡 勿沾花惹草 ◎黃濠光牧師

「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6)

本章分為兩部分,前部分(1-19)提到幾件事。第一,不可超過自己的能力去替別人做擔保。慷慨是美德,但也有界線,在金錢上幫助別人也要顧及自己的能力(1-5)。這裡教我們不要隨便替別人做擔保。外人會利用信徒善良的心,在借貸時苦苦哀求信徒做擔保,說只是手續功夫,不用承擔任何財務責任;假若我們心軟簽了名,「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捉住」(2)。對方若一走了之,所欠下的巨款便由擔保人償還。所以要帶眼識人,切勿把自己置於危牆之下。

第二,不要懶惰,應該向螞蟻學習勤勞(6-11)。這裡不只教我們勤奮工作,也教我們儲蓄(8)。懶惰的結果是貧窮和缺乏(11)。即管今天沒有缺乏也要勤奮工作,要有積穀防飢、未雨綢繆的心態。

第三,不要製造紛爭,神憎惡這種人(12-19)。這裡講到神恨惡的七樣惡行,一面說六樣,接著又說是七樣(16),這是希伯來文學的一種表達手法。作者用人的眼(高傲的眼)、舌(撒謊的舌)、心(圖謀惡計的心)、手(流無辜人血的手)和腳(飛跑行惡的腳)去代表這七種罪惡。撒謊和吐謊言的假見證都是不對的。布散分爭(14、19)就是搬弄是非也是不可以的,子虛烏有是會受到報應的:「災難必忽然臨到他身;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5)。

本章後部分(20-35)繼續第五章講淫婦。在本書每章或每段的開頭,作者都會勸人要記住智慧的法則和教訓,然後才進入主題。像本段的開頭說:「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他必引導你;你躺臥,他必保守你;你睡醒,他必與你談論。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作:指教)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20-23),然後第24節才進入主題講淫婦。特色是父親先開腔向兒子教誨關於誡命、法則、命令及智慧之言的重要性(2:1,3:1、21,4:1、10、20,5:1、7,6:1、20,7:1、24)。

作者在本段論到淫婦,主要是指淫人妻會帶來極之嚴重的後果。他所說的惡婦和外女,都是指淫蕩的婦人,她已經有了丈夫(24、29)。作者說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就是說沾花惹草會付出金錢的代價(26)。這裡將婚外情比作玩火(27-29),在希伯來文,「妻子」的發音跟「火」很相近,像是一語雙關,玩火是避免不了燒傷自己的。作者又將婚外情比作偷竊,如果人因饑餓而偷竊,賠償就了事,但偷別人的妻子就很麻煩,對方不會隨便罷休(30-33)。他又說沾花惹草者必被凌辱(33),因為婦人的丈夫會老羞成怒,送錢賠禮給他沒有用(34-35)。所以不可以推搪說是女人採取主動,就以為罪不在自己。發展婚外情要付出如此大的代價,真是不值得。

◆關於替別人做擔保,首先記住,別人怎樣發財不是你的責任,若對方要借貸找你做擔保,要禱告及三思,切勿把自己掉進無底深坑中。勤奮工作是聖經教我們腳踏實地做人,用勞力換取財富,而不是借貸或投機。惡徒會設局害人,乖僻的口會哄人上當,有求於你就謙恭有禮,一旦得手就反面無情,做出耶和華憎惡的七樣事情,陷你於不義中,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