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第三章1-11節

揭露律法主義者的錯謬 ◎黃濠光牧師

「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8)

喜樂是保羅經常提及的話題,他在前兩章已經講過有甚麼因素叫我們喜樂。到了本章,他說要靠主喜樂(1),意思是在主裡要喜樂。既然要在主裡,腓立比教會正面臨一個難題,就是有人混入教會,講一些錯誤的教訓,使信徒不在基督裡。保羅稱這些人為犬類(2),原來他們是猶太律法主義者,就是一些猶太人,雖然信了耶穌,仍舊主張要遵守摩西律法,行割禮,才會得救。由於腓立比教會是外邦人的教會,這些猶太人律法主義者混入教會,叫外邦信徒行割禮,即是說外邦人先要變為猶太人才可親近神。這些猶太人一向歧視外邦人,稱外邦人為犬類,現在他們傳錯誤的道理,保羅反過來稱他們為犬類。

任何一個人是因信耶穌才來到神面前。新約不同於舊約,舊約靠肉體,新約靠聖靈。肉體上行割體是不能叫人得救;割禮的真正意義,並不在乎在包皮上割一刀,而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3)。信了耶穌的人就有聖靈,就可以在聖靈充滿和聖靈引導和臨在下敬拜神。因此,並不在乎身體上有沒有割禮,也就是說,人不可以用割禮來誇口。若要誇口,保羅早可以誇口,因為從肉體的角度,他有十足的資格(4)。他從前未信耶穌前,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因為他出身好,依足律法的要求成長,有純正血統,出生後第八天就行割禮,在有名望的便雅憫支派出來,在法利賽教派下受栽培(5)。當時他認為教會是異端,就大發熱心去逼迫教會(6)。他資格十足,但當他信了耶穌之後,這一切他都看為有損(7)。現在最重要的是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其他一切都不及得基督那麼重要,相對之下,只是糞土而已(8)。這裡指出一個十分明確的真理,就是人稱義是因信主耶穌,而不是行律法(9)。這樣,就證明猶太律法主義者是錯誤的。

保羅不是反對守律法或行割禮,他只是說外邦信徒不需要首先成為猶太人,人稱義不是靠守一大串律法規矩。基督徒最重要的,第一是信耶穌,繼而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肯為主受苦,甚至願意殉道(10-11)。

◆對我們來說,信徒要守規矩,但守規矩的人不一定很屬靈。一個在教會積極參與的人不等於熱愛耶穌基督。積極參與教會活動不等於很屬靈,但一個屬靈信徒必然積極參與。每次都來小組的人,不一定敬虔愛主,不一定很認識基督,有些人以為他得救是因為從小參加主日學,做足什一奉獻,熱心幫助人,但如果這人根本不認罪悔改,不接受耶穌,不相信聖經,那些外表行為都是有損的。喜樂的秘缺是在主裡面,是因為認識主,體驗祂,肯和主同甘共苦,才有真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