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第二章12-18節

謙卑帶來順服 ◎黃濠光牧師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13)

在本章,保羅講信徒要謙卑,謙卑帶來順服,上一段就以耶穌降世為人作為例子,給我們一個謙卑和順服的榜樣。而本段繼續講順服,說腓立比教會是常順服的(12),這裡開頭講順服,到後來就講喜樂(18)。其實好多人喜歡「以我為主」,就是自我中心,以致很難順服別人,意思是人內心沒有謙卑,就不會順服,因為不服其他人。若硬要順服,就不會快樂。每個人都想有喜樂,但這裡的原則是,先有順服,才有喜樂。

由於上一段以耶穌基督存心順服為例子,所以順服是神的旨意,祂亦會感動人去順服。第一,順服是得救的表現。我們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已經得救,既然得救,就該有得救的表現流露出來,而順服就是其中一個表現。而人要順服,首先要恐懼戰兢,意思不是叫我們慌失失,或活在恐懼中,而是知道人最不容易順服,所以切勿太過自信或輕忽,而是要提高警覺。第二,神在我們心裡運行,會幫助我們去順服,所以我們要立志行事去順服,來配合神,這樣才會完成祂的美意(13)。那「立志行事」是行甚麼事呢?他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4)。大家要記得,保羅為甚麼在討論順服,因為他的大前提是同心合意,只有同心合意才會興旺福音,而只有順服,才會同心合意,而只有人肯謙卑,才會順服,而人要謙卑,除了是心態之外,還要立志去配合神在我們心裡的運行。謙卑要表現在不發怨言,不起爭論這個行為上。發怨言及起爭論,是不會有喜樂的。

保羅提到我們所處的世界,是彎曲悖謬的世界,這種世界一定會有怨言,又有爭論,因為人會自高自大,又不肯服權柄。如果信徒沒有謙卑和順服,就跟世界無分別。保羅提醒我們,信徒在世界上好像明光照耀(15)。怎麼會像明光呢?就是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保羅提到喜樂,共有四次(7-18)。原來當我們發揮明光的作用,照耀這個彎曲悖謬的世界,我們就有喜樂。信徒群體與世界不同,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活出生命之道(16),有基督耶穌的心,所以謙卑、順服、合一、不發怨言、起爭論。當教會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的時候,世界豈不會為之側目。如果我們可以這樣立志行事,作成得救的工夫,就可以影響世界,我們豈不恐懼戰兢。有這樣合一和諧的關係,我們豈不喜樂(17-18)。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4)。我們所處的世界並不完美,教會所做的事也並非無瑕疵;事情與環境都會出錯,但神的兒女可以無瑕疵,可以不要發怨言,不起爭論。這不是啞忍,我們可以建言改善,但避免怨懟,不要樹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