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巴底亞書

神懲罰以東的兩個原因 ◎黃濠光牧師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21)

本書是舊約中最短的一卷書,只有21節,主題說到神要刑罰以東。先知說:以東的兄弟是雅各(10)。創世記講到以撒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叫以掃,小兒子叫雅各,雅各就是以色列,而以掃就是以東,因此這兩個民族是兄弟。以東在以色列的東南部,希臘和羅馬人稱以東人為以土買人。耶穌時代的希律王,就是以土買人。希律王不是猶太人,而是由羅馬人委任來管理以色列的以土買人(以東人)。

為甚麼神要刑罰以東呢?首先是以東人很驕傲。這裡說他們住在山穴中,居高臨下,有天然保障,外敵難以入侵(3),所以他們狂傲自欺,但神說要拉他們下來。由第5節開始,神就說怎樣刑罰以東。這裡說,盜賊只會偷有價值的東西,摘葡萄的人亦會剩下一些不摘取。但仇敵擄掠以東,儘管以東自誇財寶藏得隱密妥當,亦會被搜掠一空,絲毫無剩。以東人的知心朋友,會出賣及陷害他們(7)。所以以東人居住很安全,又有豐富的寶物,又有其他國家與他結盟,好像很強盛,他們亦認為自己有聰明(8),但面對神的刑罰,通通都沒有用。

神刑罰以東人第二個原因,就是當他們的兄弟猶大人被巴比倫人擄掠的時候,他們不只袖手旁觀,還加入擄掠的行列,落井下石,幸災樂禍,甚至抓著那些逃出來的猶大人,將他們交給巴比倫軍隊(11-14)。

由於以東人做出這些殘忍的事,先知宣佈,以東人都必永遠斷絕(10)。神曾經應許以色列,祝福他們的,必被祝福,咒詛他們的,必被咒詛。神記念這個約,所以要報應以東人。猶大人雖然犯罪受懲罰,但神仍然守約。

先知又說出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15),這是報應的原則。以東人怎樣對待猶大人,他們亦會同樣有報應。這個原則,不單應用在以東人身上,亦應用在萬國(16)。

先知最後說到以色列會勝利,以東會滅亡,從歷史上消失(17-21)。今天已經沒有以東這個民族。本書對當時亡國的猶大人,是一個安慰和鼓舞,因為作惡的以東不會強盛下去,而他們有一天會復興。

◆本書對我們的道德教訓,第一,以東因為有很多優於別人的東西而驕傲,但驕傲引致他們滅亡。大家都擁有很多東西,但神隨時可以將這些拿走。第二,神將幫助那些受壓的人,所以我們不要欺負人。第三,神會報應人,我們怎樣對人,亦會受到同樣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