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卅六章

承繼父業的女兒只可嫁同支派的人 ◎黃濠光牧師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8-9)

本章講到已婚女子承受產業的規例。在本書第廿七章提到西羅非哈沒有兒子,他死後由五個女繼承父親的產業,但新問題由此又產生。如果五個女兒都嫁給別支派的人,她們的產業便會隨夫家轉移到別的支派下,影響各支派地業的完整。

神告訴摩西,解決方法是承繼父業的女兒,可以選擇自己支派的人作婚姻對象。這樣做的大前題是每個支派要保存祖傳的產業,因為如果女子嫁給別支派的人而令產業落在別支派之下,產生的糾紛會很嚴重,世世代代會很亂。為了維護原有業權仍歸自己支派的大前題,各支派不能藉婚姻去吞佔其他支派的地業。西羅非哈的女兒聽從了神藉摩西所講的話,嫁了給她們伯叔的兒子。結果地業仍留在瑪拿西支派之內。

◆我們常會遇到一些倫理道德的選擇,而有些選擇並非黑白分明,難以取捨。從本章學到的原則,要先弄清楚大前題是甚麽,有了大前題,就知道優先原則,然後按原則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