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二章

尼希米蒙允准回耶路撒冷 ◎黃濠光牧師

「我回答他們說:『天上的神必使我們亨通。我們作他僕人的,要起來建造;你們卻在耶路撒冷無分、無權、無紀念。』」(20)

開頭提到尼散月(1),即是波斯曆的一月,距離尼希米在上一章祈禱的時間有四個月。即是說,當尼希米開始為耶路撒冷禁食祈禱之後四個月,神的時間就到。因著耶路撒冷城牆被毁,尼希米一直不開心。作為酒政,他侍立在王面前,就算不開心,都要強顏歡笑,但這個時候,尼希米的確笑不出來。神造人給人有情緒,喜怒哀樂是人情緒正常的表現。當尼希米心中所牽掛的事得不到解決,他只有面帶愁容(1)。今天我們見人面帶愁容,應該去關心和安慰,不要否定人正常情緒的表現,用律法主義的口脗,說基督徒應該常有喜樂,不可以臉黑黑。尼希米是誠實面對自己,並沒有掛上虛假的面具。

當尼希米回答亞達薛西王的問話,他避免將事情政治化,所以沒有直接提到耶路撒冷,只說「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3),結果他的請求得到王的應允。尼希米作為酒政,如果沒有王的批准,他不可以擅自離宮,所以神若要差遣他回去耶路撒冷,會先感動亞達薛西王。這個原則同樣可以應用在今天的生活上。神將一些有權柄的人放在我們上面,例如政府,如果你認為神要你去一個國家,神會感動政府給你入境簽證。如果不給你簽證,你不可以說神的旨意要你入,你就偷渡進入。神的旨意亦會透過父母或牧師,為你應走的路亮出紅燈或者綠燈。如果亞達薛西王阻止尼希米,可能神不要他在這個時候去,但後面提到的參巴拉、多比雅(10),以及基善(19),對尼希米並無權柄,神不會透過他們彰顯祂的旨意,所以他們的攔阻並非出於神。尼希米說這些人對耶路撒冷城牆的建造,無份、無權、無記念(20)。

尼希米是完全信靠神的。第一,他得到波斯王的允准,他說是「因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8)。第二,他巡視城牆,計劃建造,他說:「但神使我心裡要為耶路撒冷作甚麼事」(12)。第三,得到城中猶太人嚮應,同心建造,他說:「我神施恩的手怎樣幫助我」(18)。第四,因為有神的幫助,尼希米相信「天上的神必使我們亨通」(20)。尼希米一直認定神無形的手在作工,不認為只憑人的努力。尼希米不是神職人員,卻跟神的關係親密,在職場事奉神,在神國裡有貢獻。

◆反對建城牆的有阿拉伯人(19),而尼希米指出,阿拉伯人跟其他外邦人與耶路撒冷無關。他說他們在耶路撒冷無分(no share)、無權(no claim)、無記念(no historic right)。意思是:從歷史的角度,耶路撒冷跟阿拉伯人沒有關係,他們對耶路撒冷沒有主權,不能分一杯羹。古代如是,今天也一樣。今天自稱為巴勒斯坦人的阿拉伯人,企圖佔有耶路撒冷,作為巴勒斯坦國的首都,是違背聖經的教導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