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六章57-75節

人的失敗 ◎黃濠光牧師

「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3-64)

本段經文顯出人的失敗。首先是宗教領袖的失敗。猶太人的公會負責審判宗教事件,這群包括祭司長的宗教人士,每個都熟悉律法,但這群文士、長老和祭司,偏偏犯了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他們找來假見證控告耶穌(60),想陷害祂,但假見證沒有真憑實據,無法令耶穌入罪,而耶穌面對假見證,一點都不回應,一直不作聲(63)。直至他們問耶穌是不是基督,是不是神的兒子,耶穌才回答(64)。耶穌是神這個事實,其實每個人都要面對,要不是承認和相信及接受耶穌是神,便是否認和拒絕。耶穌承認祂自己是基督,並引用詩篇110:1,說祂會坐在神的右邊,並且會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4)。耶穌很清楚讓他們知道祂是神,而他們的反應是拒絕耶穌,並抓著耶穌這句話,控訴祂自稱為神,是褻瀆了神,是該死的(65)。所以這群人的失敗,第一是犯了十誡中的第九誡,作假見證陷害人;第二是面對耶穌是神而加以拒絕。

第二個失敗的是彼得。彼得是一個良善的人,立心對主耶穌忠誠。但不論我們內心多麼純正,有時候難保證在行為上跌倒。彼得先前用刀斬了一個僕人的耳朶,雖然他跟其他門徒逃走,但依然跟著這一群人直到公會那裡。由於事情的發展是彼得想象不到的,他跟隨其他人入內,看來很有勇氣,但同時又很膽怯,因此先後有兩個女人指出他是跟隨耶穌的,他一概否認(70, 72)。當時,查問他的不是羅馬兵,而是使女,但足以令彼得恐懼到連忙否認主。最後有人認出彼得的加利利口音,認定他是耶穌的同黨時,彼得甚至發咒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4)。在這之後立即就雞啼,表示很快天亮了。彼得於是記起耶穌預言他會在雞啼以先三次不認主。此情此景,耶穌好像就在他面前,他不知為甚麼自己會不認主,究竟自己做錯了甚麼?在這種情況之中,他知道自己失敗,對不起耶穌,就出去痛哭(75)。

第三個失敗的人可能是我們自己。彼得處身在一個敵對主的環境中,他自己好像一隻羊,四周被豺狼圍住,勢孤力弱。我們處身在不信的人之中,四周的同學或同事大部份未信主,很多親戚朋友也未信主,對我們形成一股否定的壓力。一般人都不想被別人否定,為了得到別人的肯定,我們會趨炎附勢,屈服在群眾壓力之下。你有沒有試過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敢祈禱和不敢謝飯?有否試過拿著聖經走在街頭,覺得不自然?有沒有試過有機會派單張,或派聚會邀請傳單,而不敢派,怕遭人嬉笑拒絕?耶穌知道彼得會否認他,祂仍然有勇氣面對苦難。你我對主有心,卻曾失敗過,但主仍然為我們受苦,也願意赦免我們。讓我們接受主的赦免,不要再失敗,勇敢承認主。

◆主耶穌的受苦,首先是忍受人的羞辱,就是被當作罪犯受審。祂是神的兒子,是以色列的王,如今備受奚落:「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67-68)。

◆耶穌是大祭司該亞法的府邸受公會審判,就是今天的雞嗚堂。教堂的底部保存著耶穌被囚受審的地窖。教堂旁邊的石級,是當年押解耶穌從客西馬尼園到府邸的路徑,保存至今。石級和教堂之間有彼得否認主的塑像,有一隻雕刻的公雞在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