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五章14-30節

按才幹受責任的比喻 ◎黃濠光牧師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1)

本章所述的比喻都論到天國:天國好比(1, 14),而論點是關於等候主再來之前信徒如何作準備。本段的宗旨就是要忠心事奉,意思是神給每一個信徒有才幹、時間、機會、錢財、恩賜等資源,要我們為主好好運用,這就是服侍主。

第一,這個主人往外國去,換句話說,當僕人做事時,主人不在身邊。如果主人在身邊就會看著他們怎樣做事,並且指揮他們,要他們做這個做那個。當主人不在,是讓他們自由發揮所長,運用他們的專長及創意,帶出成果。主人認識他們,按著他們的才幹給他們不同數量銀子,至於怎樣發揮,就任由他們。今天神亦按我們的才幹給我們各樣資源,祂不會要求我們做一些我們能力做不到的事,但怎樣去做就任由我們去發揮。這很在乎我們的自覺性,須自動自覺。

第二,神給我們資源,自然希望我們有成績,但成績是依我們的資源成正比例,所以主人對第一個僕人以及對第二個僕人的稱許都是一樣,不會因為第二個僕人比第一個僕人賺得少而看不起他。主人所稱許的,是他們兩人都是又良善又忠心(21, 23),這個才是重點。

第三,主人責備第三個僕人,稱他為又惡又懶(26),因為這個僕人除了懶惰,還去找藉口為自己辯護。他誣揑主人說他生性刻薄(24),怪罪於主人,即是說:都是主人你不好,不是我的錯;憑這種態度,難怪主人說他是惡人。僕人這樣說,是惡人先告狀,他一點都不為主人著想,連將錢存入銀行收息這種簡單又安全的辦法都不去做。我們的資源無論是多是少,都沒所謂,最重要是肯去運用。

第四,三個僕人才幹不同,主人給他們的本錢亦不同,所以我們無須互相比較。若我們與人比較,就會看見別人比我們聰明,比我們更富有,就會眼紅或者自卑,覺得自己不如別人。但根據本段經文,我們要自我接納,問題不在於自己有多少資源,而是有沒有善用和盡力而為。

第五,做生意賺錢是神所認可的,投資牟利並非罪惡,只不過我們要照顧窮人,並且不要將錢財當作是神,即不要事奉瑪門。正常的情況是既能賺大錢,也樂意奉獻給神,不要為工作不上教會。不正常的情況是無論賺了多少都不滿足,為了多賺而不上教會,將金錢看為比神更加重要。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9),說明因忠心而有所表現,是會得到加倍報酬;但因疏懶而一事無成,原有的權利都會被奪去。

比喻的重點是其意義,不在於細節。比喻中的主人代表神,僕人代表信徒。但神「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嗎?當然不是,這句話是僕人懶惰的藉口,主人因他這樣說,便順勢套用他的話,說:「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6),原文是反問的語氣,因此可譯為:「你不是知道在我沒有撒種的地方我要收割,在我沒有散播的地方我要收集嗎?」意思是:如果你相信我是這樣的人,那麼你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我就可以把我的錢連本帶利收回。

◆本比喻提醒我們,將來我們在天上的位置和服侍,很在乎在地上的生活和服侍是否忠心,以免後悔莫及。「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代表懊惱不已,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