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三章29-39節

偽善宗教人士第七個禍及主再來的條件 ◎黃濠光牧師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39)

本段耶穌講到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第七禍,就是他們對神慈愛的接觸,作出敵對的回應(29-36)。神多次差遣先知、智慧人,以及文士到他們那裡去,但都被他們逼害、鞭打,甚至殺死(34)。雖然這一代說以前的祖宗這樣做不對,他們若在當時的世代,就不會這樣逼害先知(30),所以現在就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29)。他們的觀念是祖先所犯的罪,他們不需要負責,但耶穌指出,這種殺害先知的罪,是一代傳一代的(35-36)。如果這一代不肯為上一代所犯的罪認錯,以為上一代的事與這一代無關的話,我們會很容易犯同樣的罪。從義人亞伯流血開始,一直到巴拉加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這些假冒為善的人一直逼害義人。這個撒迦利亞並不是撒迦利亞書的作者,而是另一個人,記載於歷代志下。歷代志下是猶太人舊約希伯來聖經最後一卷書,所以從創世記的亞伯,到最後一卷書歷代志下的撒迦利亞,義人都是無辜被殺害(35)。所以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惡貫滿盈,而耶穌說這一切的罪都歸到這個世代(36)。這個應驗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毁滅,耶穌已經早知,所以祂為耶路撒冷哀哭(37-39)。祂這次哀哭亦帶有盼望和應許,就是將來主第二次來,猶太人就會承認耶穌是彌賽亞(39)。

本段經文有幾個真理。第一,我們這一代要承擔祖先所犯的罪,所以要認罪悔改,千萬不能說這些罪是以前的事,現在與我無關(32-33)。因為罪帶來破口,讓邪靈進入,一代影響一代。現在我們信耶穌,沒有拜偶像,但我們要為歷代祖宗拜偶像得罪神而向神認罪。

第二,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是宗教人士,但只有宗教的外表,內心卻沒有敬虔。耶穌稱他們為蛇類、毒蛇之種(32),就是說他們屬於魔鬼。這些人只有宗教的靈,並沒有重生得救。

第三,這裡提到地獄的刑罰(33),耶穌親口講到有地獄這個地方,是受刑罰之處。不信耶穌的人,結局是去地獄,是千真萬確的事。

第四,人歷世歷代犯罪,神並沒有立刻懲罰,而是先有恩典,就是差遣先知去提醒和警誡百姓,這就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到翅膀底下,是父母親愛兒女的表現(37),所以不信的人下地獄,並非神殘忍無情。神已經忍耐多時,還給了很多恩典,充份流露祂的慈愛,可惜是人不願意接受。

第五,人硬心不悔改,招至懲罰,家園成為荒場,但神仍會給機會叫人悔改,直到我們恍然大悟,就會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39)。

第六,屬靈的人會遭受屬肉體之人的逼害(34)。逼害屬靈信徒的不只是不信主的人,也會被屬血氣的信徒逼迫。

◆耶穌再來的一個條件,是當選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39),是「歡迎」的意思。換句話,只有當猶太人歡迎祂,祂才回來。若猶太人不信主,怎會歡迎耶穌再來!因此,為著迎見主再來,猶太人歸主極之重要,向猶太人傳福音至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