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八章15-22節

耶穌教導處理人際關係 ◎黃濠光牧師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1-22)

聖經談論許多我們得罪神、得罪人要認罪悔改,但這裡說別人得罪我,我應該怎樣做。本章講到小子,前面講小子應該好像小孩子那樣謙卑,要提防罪的誘惑;如果一個小子走迷路,人要將他找回來。我們信耶穌的人,就像在一個大家庭裡,兄弟之間難免有衝突、比較、妒忌、競爭,以致做成傷害。本段聖經教我們怎樣去處理人際關係裡一些衝突。

耶穌提出步驟。第一,單獨與他見面,在言談之間,指出他的錯處,如果他聽你的話,你就挽回了他,大家恢復正常的關係。如果他不聽,你就多找一兩個人去跟他對話,這樣就有了證人;若他仍是不聽,就要告訴教會,即教會的領導人,就是牧師或者執事會,由他們去決定怎樣處理,也有可能交由會眾去決定。這樣仍然不聽的話,就要把他當成外邦人和稅吏,意思是趕他出教會,不再跟他來往,這是教會執行紀律的程序和方式。

我們中國人應用這個方式會有些困難。第一,中國人不習慣跟人面對面對質,我們對別人不滿,都不會直接告訴對方,而是跟其他人講,所以中國人的圈子特別多是非。第二,中國人很講面子,找兩三個人一起去,對方一定丟臉,結果會老羞成怒。第三,中國人認為家醜不可外傳,所以在教會公開,讓領袖或全體知道這件事,是大家都不想見到的。中國人喜歡妥協,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我們面對一個問題,是遷就中國人的文化習慣,抑或順從聖經呢?本章的精神,是要我們好像小子一樣謙卑和順從。耶穌提出這個步驟,我們須順從,放下中國人姑息養奸的文化。耶穌這個方法主要目的是和好並恢復關係,但同時要面對一些頑梗不靈、死不悔改的人。當耶穌說要將這個不願悔改的人當成外邦人和稅吏,即不再與他來往,是一個公義的做法,並非沒有愛心。

後面耶穌講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即是無數次的饒恕,但饒恕與執行紀律並無衝突。我們要饒恕人,但並非對一個人的過錯姑息、「隻眼開,隻眼閉」。對方不肯認錯,我們都要饒恕,但不是容讓他繼續做錯,影響教會。在這種情況,教會要運用捆綁與釋放的權柄。那人肯認錯悔改,我們就釋放他;如果怎樣都不肯認錯,我們就捆綁他,當作外人,不再來往。

另一方面,我們與甚麼人來往呢?就是同心合意的人。當弟兄姊妹有親密相愛的關係,就會同心合意,就可以一起禱告,而這種禱告一定蒙神垂聽。所以祈禱不單只重視內容,亦重視禱告的人是否一起同意所祈求的事。「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19-20)。這是十分奇妙的應許,雖然人數不多,但同心的禱告,會得到天父的成全,亦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就有主在中間。所以小組聚會,以至夫婦二人,都會有主同在,祂垂聽我們的禱告。

◆中國人習慣表面客氣,很少直率表達,以致容易口和心不和。表面上有大一統的觀念,其實一盤散沙,皆因我們不遵從耶穌在本段教導解決衝突的方法,導致反面和分裂。以和為貴是理想,但「和」不是跟錯妥協,而是正視問題,積極解決得來的。我們要求主幫助華人信徒,去克服中國文化中怕跟人直言相告的作風,有信心去遵從聖經的方式,來解決人際關係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