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六章1-6、16-18節

屬靈操練要有良好動機 ◎黃濠光牧師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1)

施捨、禱告和禁食是猶太教徒虔誠的具體表現,耶穌這番說話是針對門徒生活上操練敬虔的動機。換句話,若動機不良,做正確事也會出錯。動機不良便成了假冒為善,等於演戲,假裝敬虔,就是在施捨、禱告和禁食三方面,是做給人看,要得人的賞賜。

施捨是給人,但也是對神的事奉。所羅門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但耶穌說當人施捨時大事張揚,為要得人的稱讚,就會失去神的賞賜。當得到從人來的賞賜,神就不再欠他甚麼了。當施捨的時候,不只不張揚,更是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這不是別人的左手,乃是自己的左手。意思是不叫人知道仍不夠,還要不讓自己圖謀甚麼。施捨就是幫助別人,沒有任何利己的意圖。

耶穌既然說我們沒有祈求以先,天父早已知道我們所需用的,那麼我們為甚麼仍要祈禱呢?因為神是等到我們認定祂,以及認明祂的旨意時,祂才作工。而我們必須經由禱告,跟祂建立關係,才會認定祂,及曉得祂的旨意。禱告不是單單央求,企圖說服神去做一些祂原本沒有做的事。禱告是關於跟神的關係,是向祂敞開生命,接受祂的旨意。禱告是我們向神降服,讓神自由地在我們生命中作工。因此,禱告不是表演,也不必造作,而是在内屋裡與神相會。以色列人的内屋是儲物室,是屋中沒有窗口,又是唯一能鎖上的内室。與神建立關係,不是在公禱中說多漂亮的話,乃是在隱密處跟神的溝通。耶穌又教導禱告不要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所謂重複話,在原文的重點不在於重複,而是不要胡言亂語,也不要語焉不詳及以大聲疾呼的態度來強迫神聽他的禱告。眞正的禱告既不是技巧,也不是表演,乃是一種關係。

法利賽人一星期禁食兩次,每次十二小時,已超出律法的要求。禁食是自願性的禁戒食物及放下正常的活動,專心禱告默想親近神,而不是機械性地定期的苦修。耶穌不要我們弄出一個苦的樣子,去博取人家的稱讚。反而應該照常梳洗,不必故意叫人知道。耶穌的重點不在於叫我們秘密地禁食,而是不要做給人看。多天的禁食,我們有必要讓人知道,不然人家會奇怪我們為何不進食。

施捨、禱告和禁食是做給神的,是屬靈操練。神在暗中察看,表示神不會不留意我們這三種操練。祂在暗中察看,表示祂不動聲色,令我們不覺得祂在察看。祂察看,因為祂鑑察人的内心肺腑。神必然報答我們,表示屬靈操練是會有賞賜的。這個賞賜可以是神在明處報答我們,若不在今生,也會在天上。因此,屬靈操練具有永恆的價値。

◆「你施捨的時候」、「你們禱告的時候」、「你們禁食的時候」,表示施捨、禱告和禁食是必須的。所以問題不在要不要,乃在乎不炫耀自己的動機。我們做這三樣事情,有時必須是公開的。總之,不論公開或不公開,我們要自問:「如果沒有人知道,我是否還會施捨、禱告和禁食呢?」

◆施捨方面,可每月捐款認養有需要的人。禱告方面,每日定時有密室的禱告。禁食方面,為特定目標禁食若干餐或若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