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一章18-25節

耶穌出生 ◎黃濠光牧師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21)

本段記載耶穌降生的事,沒有路加福音那麼詳細。路加是從馬利亞的角度去寫,馬太是從約瑟的角度,所選擇的材料是要證明舊約預言的應驗。由於馬太福音的讀者是猶太人,他在這裡所寫每一個段落,都附註是應驗舊約的經文。這段經文有幾個要點:

第一是約瑟和馬利亞的關係。這裡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18)。按猶太人的習俗,男女雙方訂婚是確立婚姻關係的第一步,已具有夫妻名份。訂婚後約瑟要預備新居,要過一段時間才迎娶馬利亞。由於已有夫妻名份,女子若不貞,按律法可用石頭打死。馬利亞同約瑟還未結婚,表示未有性關係。及至後來約瑟將馬利亞娶過來,仍沒有同房,一直等到耶穌出生為止。

第二是馬利亞是從聖靈懷孕有了耶穌。聖靈是神,有份於創造,有能力創造生命。由於耶穌是從聖靈懷孕而來,祂與約瑟並無血緣關係,因此耶穌並非由於人的血氣所生,否則耶穌也有罪性。耶穌是從神生的,所以是無罪,是有資格拯救人類。

第三是關於約瑟是個義人。如果馬利亞未結婚就懷孕,又不是他經手,他可以按照律法的規定,用石頭打死馬利亞,這樣做也是公義。但義不只是合乎神的律法,更要合乎神的心。當掃羅王知道大衛有機會殺他而不殺他,他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撒上24:17)。約瑟可以用石頭打死馬利亞,而他選擇不公開羞辱她,就這樣聖經稱他為義人。當我們肯放棄報復的權利,並且善待那些傷害我們的人,這就是義。約瑟思念這件事(20),表示他深思熟慮,替馬利亞著想。結果,神差遣天使向他解釋一切,而他又接受解釋,立刻順從神娶了馬利亞。

第四是舊約預言的應驗。馬太引用以賽亞書有關童女懷孕生子的預言,童女是指未結婚的年青女子,未曾跟任何男人發生過關係。預言中提到以馬内利的名字,並非一個稱謂,而是說明一個特質,就是神成為人類的一份子,生活在人當中。耶穌這名字是希臘文,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拯救」,說明神成為人的目的,是要拯救人脱離罪。

最後是有關神藉著夢向人説話。神可以透過許多途徑跟人講話,夢是其中之一,但並非每個夢都從神而來。神藉著夢給人警告、鼓勵、提示。結婚後,約瑟便是一家之主,神對這個家庭的帶領,都啓示給約瑟知道。

◆約瑟的義在於他未明白眞相之時,他那種宅心仁厚的表現。他心靈受傷自不待言,但他沒有因憤怒的報復。他沒有在情緒上失控,無意令馬利亞不好過。當他明白眞相後,勇敢一力承擔,撫養不是他親生的耶穌。讓我們對待那些得罪及傷害我們的人,也有這份義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