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六章15-20節

傳福音大使命 ◎黃濠光牧師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聽。」(15)

馬可福音開頭講耶穌出來傳天國的福音,到本書結束時,祂將傳福音的責任交給教會。「他又對他們說」(15)的「他們」是指十一個門徒所代表的教會。他們雖然信心軟弱,但主依然將傳福音這巨大的責任交給他們。

這個傳福音的責任叫作大使命。首先,大使命是由信徒去承受和執行,就是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第二,「你們往普天下去」,目的地是全世界,包括最近的城鄉,到地球最遠的另一邊。因此,教會除了在本地要做佈道工作外,也要做差傳,就是普世的宣教。第三,耶穌說「去」,所以教會應主動出去,不要只等待人「來」。第四,「傳福音給萬民聽」,大使命的核心是傳福音,永不可忽視。教會主要的工作不是搞福利,辦教育,或做社會服務,除非這些能有助於傳福音。如果教會辦學校,而學校卻不傳福音,教會並沒有執行大使命。如果教會開設社會服務中心,卻不傳福音,教會並沒有執行大使命。第五,福音是傳給「萬民」聽,對象是不同民族和文化的人,所以我們不要只集中做華人。接觸萬民不一定出境去做,本地也有菲律賓人、印尼人、泰國人、尼泊爾人、巴基斯坦人、印度人等等。第六,傳福音給萬民「聽」,我們要有口傳,別人才會聽到及明白,才可決志信主。不要單靠行為,不要說:「我們的行為就是活的見證,口講沒用,要將福音活出來才行。」將福音活出來固然重要,但不能代替口傳。第七,「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16a),傳福音的目的是叫人信主,所以傳福音的方法必須是叫人明白及受感動。信了之後要受洗(浸),雖然受洗並非得救的條件,因為耶穌說:「不信的,必被定罪」(16b),祂沒有說:不受洗的,必被定罪。所以得救的關鍵在於信或不信,然而信的人必須要受洗。

耶穌將傳福音的責任交給教會,而祂又應許與教會同工:「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7-18)。傳福音是伴隨著權能,而權能是彰顯福音的大能,叫人從鬼附中得釋放,以疾病中得醫治。到萬民中就是到不同語言的民族中,說新方言不只是指聖靈充滿說方言,也包括說別國的話。傳福音到蠻荒地方會遇到蛇,以及衛生環境差而易喝下毒物,主賜能力可以勝過。結果,「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20)。主耶穌一方面「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19),另一方面,祂與我們同工,我們去到那裡傳福音,祂也去到那裡,與我們同工。這裡也說明神蹟的好處,是證實所傳的道,所以我們要期待及相信神蹟。

◆耶穌升天後,「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20),反映出門徒照著主的吩咐,切實執行傳福音大使命。弟兄姊妹,你懂得傳福音嗎?你明白福音的核心信息嗎?能掌握傳福音的技巧嗎?若有機會,你會主動傳福音嗎?抑或想,還是找牧師去講好一點!你須立志,好好學習傳福音,用一分鐘或十分鐘,都可以把福音講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