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五章1-15節

彼拉多審耶穌 ◎黃濠光牧師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2)

到了早晨,就是星期五的清早,按當時的規矩,白天才是一切合法交易和辦理事務的開始時間,所以公會通宵審訊耶穌是非法的。因此,天亮了,公會的人就召集了一個簡短而正式的會議,將昨晚不合法的審訊所作的決議確定下來。他們決定將耶穌解去給彼拉多審問,因為公會沒權判處死刑(1)。

彼拉多於主後26年至36年間是羅馬派駐以色列的巡撫。他本來駐守在該撒利亞,但由於在逾越節期間,很多猶太人都去了耶路撒冷守節,他為了防止騷亂發生,就親自坐鎮耶路撒冷。對彼拉多來說,耶穌是不是彌賽亞,他沒興趣知道。作為一個羅馬統治者,他最怕人民作反,所以他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他這樣問,是想知道耶穌是不是有政治陰謀。耶穌回答他:「你說的是」,耶穌當然是猶太人的王,但祂不是做政治領袖。既然耶穌是猶太人的王,這班祭司應該擁護耶穌才是。但彼拉多發覺祭司長並沒有擁護耶穌,反而控告耶穌。所以他知道這不是政治事件,他亦希奇為甚麼耶穌對祭司長的控告,不作答辯。

彼拉多知道耶穌沒有做惡事,應該釋放,於是他趁著逾越節有一個釋放囚犯的規矩,就利用這個機會去釋放耶穌。怎知祭司長挑唆眾人,要求釋放巴拉巴。巴拉巴是個殺人犯,是上次作反時因殺而被捕。猶太人對作反的人,都視作民族英雄。而民眾見耶穌不是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去對抗羅馬政府,就很失望,加上他們的宗教領袖定耶穌有罪,所以就支持祭司長,在受到挑唆時就支持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

彼拉多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他雖然知道耶穌是無辜的,但為了討好猶太人,就在群情洶湧下犧牲原則,為求方便就陷害無辜。結果他真的釋放巴拉巴,將耶穌拉去鞭打。羅馬人的鞭是鑲有金屬或碎骨,當鞭落在人身上時,一拉回來,就連皮帶肉扯出來。所以鞭打危之後,真是會皮開肉綻,往往沒生還的機會。打完之後,就拉去釘十字架。

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記載彌賽亞受苦的情況,他說:「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耶穌受鞭傷,為叫人得醫治,所以我們可以尋求身體的醫治。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10),祭司長是當時的最高宗教領袖,他之所以妒忌耶穌,因為耶穌在各方面都超越了他,令他覺得受威脅。公會告耶穌許多事,但都是除滅耶穌的藉口,真正的原因是嫉妒。彼拉多有判斷能力,審訊下知道告耶穌的許多事都站不住腳。他明察秋毫,洞悉祭司長雖是宗教領袖,但他也是人,心中因嫉妒而動殺機,宗教人物跟凡夫俗子沒有分別。他也看出祭司長利用群眾叫他釘耶穌十字架,看起來不是單單他個人的主張,也是群眾的願望。在「民意」的壓力下,彼拉多就算知道耶穌無罪,也犯不著為了一個對他沒有利益的耶穌,跟群眾過不去。就這樣,彼拉多違背公義,冤枉忠良,濫殺無辜。

◆我們一生中或會遭人誣告,無中生有,有冤無路訴,感受非常委屈;耶穌何嘗不是這樣被屈!我們忠心又有才幹,辦事能力強,大家有目共睹,但當有人感到威脅,就會找一些枝節理由把我們外放或革除;耶穌何嘗不是有這樣的遭遇!這類事情在政界、商界和宗教界都有。彼拉多是個官,他需要拉攏的是祭司長和百姓,明知他們冤枉好人,也得妥協。我們或會被上級整蠱,大老闆不會為了我們而跟他的得力助手翻臉。不要期待羅馬派來的彼拉多會大公無私!保羅提醒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