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四章1-9節

打破玉瓶倒香膏在耶穌頭上 ◎黃濠光牧師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9)

這段經文首先講到祭司長和文士想辦法殺死耶穌。試想想,要殺死耶穌的不是羅馬人或其他外邦人,反而是在聖殿事奉的祭司長和抄寫聖經的文士。這些事奉神的人,竟然成為敵擋神的人。我們事奉主,真的不要變成形式,不要失去愛主的心,倒要時常摸到主的心意,否則的話,我們會被魔鬼利用去阻擋神的工作。

在過逾越節的時候,很多以色列男丁會上耶路撒冷過節,所以人特別多,祭司長和文士恐怕此時捉拿耶穌,會引起騷亂。耶穌當時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吃飯,祂接觸那些一般人不敢接近的人。就在那時,有一個女人用真哪噠香膏來膏抹耶穌。耶穌後來說,以後我們傳福音,都要述說這個女人所做的。究竟她所做的,有何特別之處?

首先,我們事奉神,不要變為僵化的形式,否則可能不是事奉神,而是跟神作對。因此,事奉神最重要是跟主保持愛的關係,而愛的關係在這個女人身上表露無遺。若我們做到這個女人所做的,就不會像祭司長和文士那樣跟耶穌作對。

第二,這個女人願意將最寶貴的獻給耶穌。這一瓶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等於一個工人一年的收入。一個女人有一瓶香膏,是她嫁妝的一部分,準備出嫁時用的。真哪噠香膏來自印度,極為罕有,打爛了一瓶,不易再有第二瓶。而這瓶香膏是密封,打開了就不能夠再封密,因為香膏的香氣和價值是在於封密。這個女人將寶貴的香膏打破,倒在耶穌身上,是她愛主並肯奉獻的表現。這就是說,她為了愛耶穌,肯犧牲嫁妝,肯付出貴重的代價。我們愛主要到一個地步,肯為主犧牲我們最寶貴的。

第三,這個女人所做的,只有耶穌欣賞,而其他人覺得她所做的是很浪費,就批評她,並向她生氣(4-5),但她不在乎別人怎樣看她。當我們為主付代價奉獻,或者禁食,有可能被人批評,但只要主喜悅,我們就要忍受別人的批評。我們不要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們,只要耶穌認為是美事就可以了。

第四,賙濟窮人是好的,但不能取代愛耶穌。我們重視花時間祈禱、禁食、等候主、敬拜讚美主,但若有人認為是太浪費時間,反主張去接觸人和幫助人,美其名是傳福音,但其實沒有心和沒有耐性親近主。有些教會做很多社會工作,服務人群,但跟主的關係很疏離。按約翰福音的記載,其中一個批評的人是猶大,他並非真的關心窮人,而是貪錢,眼巴巴見一瓶甚為貴重的香膏打破了,他覺得化為烏有,十分不值。但在耶穌眼中,這女人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8)。

◆神愛世人,愛到將祂的獨生兒子賜給世人,甚至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神既然這樣愛我們,祂也希望我們用愛來回報祂。我們也要犧牲地愛祂,這女人用極貴重的香膏表明了她的愛,你用甚麼來表明愛主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