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二章18-27節

婚姻與復活的問題 ◎黃濠光牧師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25)

現在來質問耶穌這批人是撒都該人,是猶太教的一派,成員多為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遺傳,不相信復活,否定天使及污鬼的存在,跟法利賽人在信仰是有出入。

既然他們是撒都該人,就不會問政治問題。因著他們相信摩西五經,他們就引用申命記25:5論到婚姻方面「兄終弟及」的規例。由於猶太人認為意外身亡而沒有兒子繼後是一件極大的不幸,所以摩西律法有這條例,目的是讓死者有後,保證家族的產業不會外流。撒都該人思想理性,他們舉了一個例子來證明復活是不合理性,又在倫理上講不通。他們的例子是七兄弟先後娶了一個女人為妻,而復活時,誰是該女人的丈夫呢?

耶穌回答就指出他們推斷錯誤,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真是當頭棒喝。由於他們不相信復活,心存偏見,所以無法明白聖經。偏見令人心眼瞎了,看不見真理。唯有當我們放下偏見和不信的心,才會明白聖經。

耶穌指出婚姻是今生的事,人活在世上,終會死亡,所以透過婚姻,可以繁殖後代。但在天上沒有死亡,所以人不需要後代,也就不需要婚姻嫁娶。將來天上的生活,並非地上生活的重複。所以從這一點,就證明撒都該人不明白聖經。

由於撒都該人只重視摩西五經,耶穌就引用當中的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 15,16)。這三人是以色列人的祖宗,在摩西的年代,他們已經死了幾百年。但神說「我是」,在原文和英文都是現在式,即I am,不是I was。這些人都死了,為甚麼神用I am?因為「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27)。這些人肉身死了,但他們會復活,所以在神眼中,神跟他們有親密及永久長存的關係。復活是神的大能,撒都該人不信復活,證明他們不曉得神的大能。所有人都會復活,信耶穌的人復活就與主永遠同在,所以神是活人之神。不信主的人復活,接受審判,與主永遠分離,這就是死,而神不是死人的神。

◆撒都該人是很理性的,但他們思想偏差了,以為問了一個耶穌無法回答的問題,怎知原來他們問錯了。耶穌斬釘截鐵他說:「你們所以錯了」(24),最後一句也說:「你們是大錯了」(27)。觀念錯了,想甚麼都錯了,這值得我們謙卑反思和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