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一章1-11節

耶穌為何騎驢進入耶路撒冷 ◎黃濠光牧師

「前行後隨的人都喊著說:和散那(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是稱頌的話)!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9)

本書前十章濃縮記載了耶穌三年的事蹟,而由本章至最後一章,用了六章的篇幅記載耶穌在耶路撒冷一周發生的事,比例上不對稱,但重點十分清楚,就是耶穌三年的事工已經到了一個高峰,祂要上十字架為全人類的罪受死和復活,所以值得用那麼多的篇幅。

耶路撒冷東面有兩個地方,一個是伯大尼,另一個是橄欖山,那裡是耶穌後來升天的地方,將來耶穌再回來,也會腳踏橄欖山。耶穌在耶路撒冷一周,而每晚都在伯大尼過夜。

這次不是耶穌第一次進入耶路撒冷,祂以前亦去過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和住棚節。但今次祂用那麼特別的方式入城,是表示祂以彌賽亞的身分入城,而這彌賽亞並非一個政治人物或軍人,否則耶穌會騎戰馬。祂騎驢駒代表這個彌賽亞是謙卑的、和平的。祂來不是要推翻羅馬政權,而是要消滅罪惡的權勢,但人民依然盛大歡迎耶穌。他們用衣裳和樹枝鋪在路上,是歡迎顯要及致敬的方式。百姓喊叫和撒那,意思是「求你拯救」,來自舊約:「耶和華啊,求你拯救!‥‥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詩118:25-26)「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是向朝聖者祝福的話語,是歡迎的意思。這兩句話是特別指到要來的彌賽亞,百姓的確把耶穌看作彌賽亞,可惜他們的觀念是狹窄的,後來當他們發覺耶穌並非來解放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就很失望,有些人還支持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為甚麼要騎驢的方式進入耶路撒冷?申命記21:1-9記載關於處理凶殺案件時,要有儀式去除掉流無辜人血的罪。一個人無辜被殺,其屍體若接近某個城市,那城市的利未人就要在山谷殺死一隻母牛犢來贖罪,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耶穌沒有罪,但祂知道猶太人要定祂死罪,交由羅馬人釘祂十字架,就是流無辜人的血。耶穌按申命記的原則,騎驢進入耶路撒冷,象徵救耶路撒冷,不用擔當殺耶穌而流無辜人血的罪。耶路撒冷是在鍚安山上,對面是橄欖山,中間是個山谷。耶穌不用母牛犢,而是用一匹驢駒。相同之處是母牛犢未曾耕過地,亦未曾負過軛,而這匹驢駒是沒有人騎過的。母牛犢是潔淨的動物,而驢駒是不潔淨的動物。聖潔的耶穌騎在不潔淨的驢駒上面,是將祂自己認同有罪的人,將會成為祭牲。因此,耶穌是謙卑的,忍受羞辱,走過崎嶇的山谷路,祂用這種方式進入耶路撒冷,是符合申命記第21章的原則,為耶路撒冷免罪。可惜後來猶太人說殺耶穌的罪,歸到他們和他們子孫身上,自己咒詛自己。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也應驗先知的預言:「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亞9:9)。耶穌入城之後,就去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祂關心敬拜神的事,祂以彌賽亞的身分去審視各樣的物件。

◆耶穌入城的門是東門,入了東門就是聖殿。今天聖殿不在,原址有座清真寺,而東門是現在的金門,穆斯林知道猶太人的彌賽亞會從金門入城,就把門封住。將來主耶穌降臨橄欖山後,會經由金門進入耶路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