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46-52節

瞎子巴底買的信心 ◎黃濠光牧師

「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52)

耶穌前去耶路撒冷,途中經過耶利哥,在那裡遇到一個討飯的瞎子,名叫巴底買,是底買的兒子。「巴」是希伯來音,意思是兒子。本段有幾個重點。

首先,本段突出了耶穌作為彌賽亞的職事。巴底買呼叫耶穌為「大衛的子孫」(47),這是彌賽亞的名號,而耶穌就在下一章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彌賽亞其中一樣工作,是叫瞎眼的看見(路4:18)。

第二,當巴底買向耶穌呼求時,他受到其他人阻止,並責備他,不許他作聲。大概人們見他是個乞丐,又瞎眼,就輕看他,不准他喧鬧。他是低下的殘障人,但耶穌卻留意他,關心他。我們追求主及親近主,也會受兩個因素攔阻。第一是自卑感,將自己與別人比較,覺得自己低微、沒用、冒失、愚蠢。當自己不接納自己時,也會以為別人不接納自己,亦會以為耶穌不接納自己,不會使用自己,以致不敢親近主和呼叫主。從本段經文,耶穌不會輕看我們,祂若接納一個瞎眼的乞丐,也會接納我們。第二,當我們肯追求主時,或會遇到有人撥冷水,說我們浪費時間,或不要「著迷」。

第三,耶穌準備要滿足我們的需要,特別當我們堅定不移地尋求祂的時候。當巴底買受到攔阻時,「他卻越發大聲喊著」(48),這代表他的決意。當耶穌問他:「要我為你做什麼?」瞎子說:「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51),這代表他的肯定,他肯定他需要甚麼。最後,耶穌使他視力復原,是因他有信心,而信心是表現在他的決意和肯定上。所以,我們若要從主得著甚麼,也要具備決意、肯定和信心。

第四,耶穌問他:「要我為你做什麼?」巴底買可能有兩個要求。第一是討飯,他需要食物,或要錢來買食物。第二是需要開眼,再能看見。若他需要錢或食物,他可以找別人,不必找耶穌。既然他呼叫耶穌為大衛的子孫,又叫耶穌可憐他,他需要的是恢復視力。耶穌這樣問他,是要他自己親口講出自己的需要,和具體的要求。當我們祈禱時,不要空泛禱告說「賜福給我」,反而要具體的求主為我們做些甚麼,我們要操練祈求時要夠具體。

第五,耶穌醫好這個瞎子,沒有給他按手,也沒有用唾沫或用泥抹他的眼睛。祂只講了一句說話,他就好了。醫病的方法可以不一樣,但有一樣必須的,就是信心,而信心是表現在具體的行為上。巴底買很有信心,他「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50),這是信心的舉動。

◆巴底買看不見,大概一面走一面摸。他不會說:「我是瞎眼,沒理由要我走到你那邊,相反,你應該走來我這邊。」我們若知道神在某些聚會中作工,聖靈也強而有力運行,在神蹟奇事發生,我們應該到那些聚會中尋求主,不是追求神蹟奇事,而是追求行奇事的神。不要說神無所不在,不必追著聚會,我待在家中,主也可以來醫治我。巴底買沒有這種態度,他的主動與堅持充分流露出他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