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32-45節

要有服事的心態 ◎黃濠光牧師

「耶穌看著他們,說:『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27)

耶穌已經在南方的猶太,目標是耶路撒冷,那裡是反對耶穌勢力的大本營。「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32),大家都感受到那種越來越嚴肅的氣氛。在這裡,耶穌第三次預言祂會受難和復活,當中提到外邦人(33)。就是說敵對耶穌的祭司長和文士會結合外邦人來害死耶穌。本來猶太人不喜歡外邦人,特別是統治他們的羅馬人,但為了對付耶穌,兩者就結合起來。祭司長和文士策劃定耶穌的罪,而羅馬人動手執行。耶穌在三次的預言中,只提到祂會死,但沒有講到會釘十字架。如今耶穌提到外邦人有分害死耶穌,門徒應該明白耶穌會死在十字架上。

當時大家的思想是嚴肅沉重的,但門徒仍然未能領會耶穌的意思。他們還以為耶穌很快會得到權勢,所以雅各和約翰要求耶穌掌權後賜給他們最尊貴的地位(37)。按照馬太福音的記載,這兩兄弟的要求是他們的母親促成的。她可能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姐妹,若是,雅各和約翰就是耶穌的表弟。由於有這種關係,耶穌後來在十字架上,將母親馬利亞交給約翰去照顧。這兩兄弟因與耶穌有親戚關係,他們很想憑著這種關係,做耶穌的左右手,或繼承人,實行家族式的奪權行動。他們想棋先一著,壓倒另一個核心人物,就是彼得。耶穌心裡想到受苦,這兩個門徒卻想到權位。耶穌想到屬靈的事,他們想到屬世的事。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38)所喝的杯和所受的洗代表祂將要受的刑罰和苦難,他們能受嗎?他們口快心快地說:「我們能」(39)。耶穌知道他們順口開河,但也當真的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40)。按後來的歷史,雅各是第一個為主殉道的使徒,而約翰在年老時被放逐到拔摩海島上。

其實沒有一個門徒想屈居第二,所以其餘門徒聽見這兩個門徒的要求,就惱怒他們。由於門徒之間存有爭權的心態,耶穌就解釋做領袖的屬靈觀念,跟屬世的一套是不同的。屬世的觀念是治理和管束,就是控制人,用權力去支配人(42)。但屬靈的觀念是做僕人去服事人(43),要做領袖,先從服事人開始(44)。耶穌以身作則,祂是王,但現在來到世界,「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5)。馬可對耶穌的描述是個僕人,第45節正是本書的鑰節。

◆教會的事奉不是為權位,而是服事人,所以就算沒有任何銜頭,也可服事,也可幫助人,建立人,鼓勵人,勸勉人,關懷人,照顧人,造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