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17-31節

跟從主要付代價 ◎黃濠光牧師

「耶穌看著他們,說:『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27)

本段講到一個富有的人尋求永生之道,這個人很誠懇來找耶穌,他跑來跪在耶穌面前。他的誠懇也表現在他對耶穌的稱呼:良善的夫子(17)。他帶著善意來見耶穌,但在他心目中,耶穌只是個很好的老師,卻不是基督。「良善的」一詞應用在神身上,他用在耶穌身上,卻只認為他只是個老師。這等於今天有人認為耶穌是絕頂好人,卻不承認祂是神的兒子。

他的問題是:「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7)這表示他以為靠行為才可得永生。他既然這樣問,耶穌就列出一連串誡命,看他遵守了沒有。他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0)。他既然從小都遵守了,卻仍然對永生沒有把握。他還以為有些行為沒有做好,怕會得不著永生,所以很想知道遺漏了甚麼,希望做好立功行善得永生。但真理卻是得永生不是靠立功行善及人的好行為。表面上,這個人很不錯,但耶穌看穿了,他只做好了十誡後面對人的部分,卻沒有做好前面對神的部分。這也是現代人失誤之處,只著重對人做善事,熱心公益,造福社會,慷慨解囊,一生正直,然而對神方面卻一片空白。耶穌知道他的問題所在,沒有鄙視他,卻「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1)。耶穌點到他的死穴,「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22)。這反映出在他心目中,錢財比神更為重要;換句話,瑪門是他的神,他沒有尊耶和華為獨一的真神。他很富有,生命都寄託在金錢上,不願用產業來交換耶穌。當然,得永生的條件不是要變賣一切去分給窮人,但耶穌按著這個人想要靠行為得永生的心態來告訴他,沒有人可以靠好行為來得永生。最重要是跟神的關係,而永生是在於跟從主。對他來說,善行成為他的驕傲,產業成為他的負累。

於是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3)。耶穌這樣說,門徒便很希奇,因為當時猶太人認為財富是神賜福的標誌,這個人那麼富有,一定是神疼愛他。既然神恩待他,為甚麼耶穌說他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呢?原因是有錢人倚仗金錢,所以耶穌接著說:「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4-25)。駱駝在當地是最大的動物,而針眼是最小的孔。古代城門關了之後,旁邊開了小門讓人彎身進出,但馬、驢和駱駝不能彎身進出,這小門便叫針眼。「駱駝穿過針的眼」是句反話,因為駱駝根本不可能穿過針眼,所以財主倚仗錢財和好行為,亦難以進入神國。門徒聽了之後,仍是不明白,更加「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6),因為財主這樣都不得救,誰會得救呢?耶穌回答說:「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27),意思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才能得救;人是靠恩得救,非靠錢財和行為,不論是富人或窮人。

那人很富有卻不能跟從主,但彼得看看自己不富有卻跟從了主,便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28),他做到那財主做不到的。耶穌回應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29-30)。這說明跟從主是要付代價,放下的不只是錢財和產業,還有家人,甚至承受逼迫,而回報是「今世得百倍,來世必得永生」,換句話,我們所撇下的,神會償還,這償還當然不是指數量上的百倍(不會得回一百個母親),而是在情感上豐豐富富的。許多宣教士為了主和福音,別了家人,離鄉別井,在工場有逼迫,也有收成,所牧養的群羊便是很多很多的弟兄、姐妹、母親、兒女,每一個及每一處都歡迎他,他享受更多的房屋與田地。耶穌沒有說撇下配偶,配偶亦偕同一起事奉主。

◆最後,耶穌說:「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31)。這財主很富有,其他有貢獻和建樹的人,似乎都在前,但不看重跟神的關係,結果在後。為主撇下的,兩袖清風,似乎在後,真實已在前。這句話也提醒我們,我們在前的要持續委身,不要中途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