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七章14-30節

消除內心污穢 趕出裡頭污鬼 ◎黃濠光牧師

「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15)

當耶穌看見法利賽人和文士那麼計較外表的形式,而忽略了對付內心的罪,就對罪人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15)。門徒是不是用俗手吃飯是不會污穢其他人,反而人心裡不孝敬父母和咒罵父母,還有內心遠離神,這才可怕。

耶穌向門徒解釋,我們所吃的食物不會入心,一切食物最終都會落到茅廁。所以最重要的是:你的心是不是乾淨。如果人那麼計較洗不洗手,但內心的罪惡卻不去洗乾淨,這樣就會更嚴重的污穢人。第一,人的罪是表現在人性上,「就是從人心裡」(21)。第二,人的罪是表現在思想上,「發出惡念」(21)。第三,人的罪是表現在行為上,「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21-22)。這一切才真的污穢人,怎樣洗手都不能洗乾淨內心。所以不要針對洗不洗手,反而要針對內心到底如何。

接著是發生另一件事(24-30)。推羅和西頓是在加利利以北,即今天的黎巴嫩,是外邦人的地方。那裡有個女人,是希利尼人,即希臘人,她的女兒被鬼附。由於她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求耶穌趕鬼。我們看耶穌的回答好像很不客氣。這裡我們須了解當時一些觀念。

猶太人稱外邦人為狗是蔑視的外邦人,等於中國人稱外國人為「鬼佬」。猶太人稱外邦人為狗已經成為口頭禪。所謂狗,原本是指郊外野夠,但耶穌這裡用了另一個字,是家中飬養的小狗,所以並無侮辱或輕視這位女士之意。按耶穌所說,兒女是指猶太人,主人就是基督,食物代表救恩或幫助(27),換句話,這裡所講的是次序。主基督的救恩是先給猶太人,再給外邦人。這位女士聽了之後,就明白耶穌是願意幫她的,因為耶穌用「小狗」而非「野夠」。所以她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28)。耶穌見她有信心,就說那鬼已離開她女兒了。她女兒不在現場,耶穌趕鬼不受空間限制,祂說一句話,鬼就離開她了。本段經文另一個意思是:外邦人要有信心,一樣可以得到救恩,成為天國的子民。

◆我們要重視內心的清潔,不要讓不乾淨的東西入眼,入耳和入腦,並要時常反省自己的內心,不要有非道德的意念,也要慎防有嫉妒、謗讟、驕傲、狂妄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