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五章1-20節

耶穌在格拉森趕鬼 ◎黃濠光牧師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19)

本段經文講到在加利利海的對岸格拉森人的地方(今天的戈蘭高地),耶穌釋放一個被鬼附的人。這人被鬼附的情況十分嚴重,有很多不正常的表現。他住在墳塋裡,十分狂野,不單只鐵鍊腳鐐捆不住他,連「腳鐐也被他弄碎了」(4)。他在日間和晚上喊叫,又用石頭打自己。當他跟耶穌說話時,其實是祂裡頭的鬼在說話;鬼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當耶穌見到這人出現時,就吩咐鬼從這人身上出來,但鬼並沒有立刻出來,反而跟耶穌討價還價。鬼知道自己的末路就是到無底坑受苦,所以才說:「不要叫我受苦!」(7),又「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10),就是說寧願留在格拉森,不願去無底坑。

耶穌初時吩咐鬼出來,但鬼不肯出來,表示這些鬼很強大,所以耶穌問鬼的名字(9)。當我們面對一些不易趕出的鬼,是可以問其名字,以了解其勢力。鬼的回答是「群」,這名字在原文是羅馬軍隊裡的一種編制,英文叫legion,即一個軍團,約有六千個士兵。「群」代表這人身上的鬼極其多,都結合在一起,因此回答時,用了單數的「我」,也用眾數的「我們」(9)。

如果「群」有六千隻鬼,可想而知這個被鬼附的人是多麼的嚴重。若沒有六千,起碼也有二千,因為後來有二千隻豬被鬼附身而衝落山崖,在海裡淹死。這地方有人養豬,證明住了外邦人,因為猶太人不食豬,也不養豬。為甚麼耶穌會准許群鬼附在豬身上呢?因為當豬發狂衝落山崖,就證明那個人身上的鬼已經離開了,恢復正常了,「坐著,穿上衣服」(15),跟之前在墳塋中狂野的表現判若兩人。他現在是個頭腦清醒的人,不像以前那樣喊叫。他自己不會懷疑身上的鬼未趕走,因他看見了二千隻豬衝落山崖,而他又想跟隨耶穌。

格拉森的人看見他正常了,亦知道耶穌的大能,但他們反而害怕,不歡迎耶穌,要求耶穌離開他們,證明他們不太重視人的價值,反而重視豬的價值。他們心痛死了二千隻豬,損失慘重。其實醫病趕鬼對病人和被鬼附的人應是一件開心的事,但對其他人而言,不是每一個都開心,反而會有人害怕,不想見到醫病和趕鬼的事發生。

耶穌叫這個人回家去,將主為他所做的事去告知親友。以前耶穌叫人不要太過公開祂醫病和趕鬼的事,為甚麼現在又可以呢?因為地點不同。在猶太人的地方若是太公開,人們就會狂熱起來,阻礙耶穌正常的傳道工作。但這裡多為外邦人,他們沒有彌賽亞的狂熱,所以公開了也無妨。

◆主吩咐那人向親友作見證,是述說主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19),這就是講出有深度的見證。我們講見證,要突出改變的前後對比,盡可能講出細節,並主的作為怎樣,方能有說服力。若見證過於簡略,欠缺具體,是不能感動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