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廿一章1-14節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向門徒顯現 ◎黃濠光牧師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13)

耶穌復活後在地上有四十日,多次向門徒顯現。祂在不同場合顯現,都有不同的目的。說到耶穌出現,就是說祂有時沒出現,跟以前與門徒一齊出入大不相同。耶穌沒顯現,門徒都不知祂在哪裡,又不知祂下次何時會出現,抑或不會出現。他們感到前路茫茫,不知如何打算。因而有幾個門徒在彼得提議之下,回到提比哩亞海,即加利利海去打魚。打魚本來是他們原來的職業,今次重操舊業,在晚上出去打魚,但又打不到魚,以前也曾試過(路5:5-6)。當耶穌叫他們在右邊撒網,竟然一網打盡,甚至幾乎拉不上來(6)。上一次耶穌這樣做,是呼召他們做得人的漁夫,希望他們放棄捕魚,跟隨祂去得人。今次他們重操舊業,耶穌再重複這個神蹟,目的也是呼召他們,相信門徒沒有忘記當年的經歷。所以約翰很快便知道岸上那人就是耶穌,立刻告訴彼得,彼得馬上跳入水,游泳上岸(7)。彼得真是個性情漢子,每一次都有衝動的表現。

不錯,人需要吃飯,不可以游手好閒。耶穌三年來訓練他們傳福音,叫他們去得人,又說要差遣他們,如今卻重操舊業,但耶穌沒有責罵他們,反而招呼他們吃早餐。耶穌透過這個神蹟,說明一個真理,神會供應他們的需要,他們只管專心去傳福音。他們憑自己的努力,結果整晚打魚無收獲。但當耶穌介入,就可以捉到153條大魚(11)。人容易計較品質和數量,相對於一無所獲,現在有153條大魚,的確是神蹟。耶穌給他們餅和魚,相信他們會想起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同是一個原則,神會供養人飲食上的需要,人無需擔心經濟生活。神不單只滿足我們基本的需要,甚至可以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當網滿到幾乎拉不上來,代表異常的豐富。耶穌用這麼生動的生活例子,說明祂會負責門徒的生活,他們只管去完成大使命。在下一段,耶穌再呼召彼得投入服侍。

人很容易為生活擔憂,不知怎樣養活自己和家人。耶穌曾經叫門徒捉一條魚,用魚口中的銀幣來交稅(太17:24-27)。耶穌亦可以叫門徒捉153條大魚。換句話,耶穌不只使我們剛好溫飽,亦可以叫我們綽綽有餘,但不管怎樣,原則就是信靠祂。

◆本書記載有八大神蹟,本章是第八個,就是奇妙地打到一網魚,使困擾失落的門徒變為成功。其實這八大神蹟有三大特徵:第一,約翰給頭兩個神蹟編上號碼(2:11;4:54),所以這些神蹟是有次序的;第二,無一神蹟是從另外三卷福音抄錄過來的,所以是經過小心選擇的;第三,記載這些神蹟都是為了一個大目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所以都是特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