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九章17-30節

耶穌釘十字架的細節 ◎黃濠光牧師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30)

彼拉多判處耶穌死刑後,就將耶穌拉去刑場,就是各各他,在耶路撒冷城外西北部。這個地方形狀似人頭骨,所以叫髑髏地。耶穌背住十字架上各各他,十字架是一條粗大的樹木,高度相等於人的實木木頭是相當重的。耶穌剛剛受到鞭打,皮破血流,在這種情況之中,還要背負沉重的木頭走一段上山的斜路,辛苦程度可想而知。馬太福音說耶穌無力氣走足全程,羅馬兵就抓一個旁觀者西門,去替耶穌背十字架。

耶穌被列在罪犯之中,祂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用三種文字寫上。希伯來文是猶太人的文字;羅馬文即拉丁文,是帝國的官方語言;希利尼文即希臘文,是文化界通用的語文。

約翰記載耶穌釘十字架的情景,是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一般人不明白,如果耶穌真是神的兒子,怎會有如此下場。因此約翰特別強調釘十字架的細節,遠在舊約已曾預言,神預先知道事情會怎樣發生。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和詩篇第廿二篇都講到彌賽亞受苦的情況。當兵丁要分耶穌的外衣和拈鬮祂的裡衣,舊約也有預言。耶穌的衣服,最特別是裡衣。一般的衣服是由多塊布用針織成一件,但耶穌的裡衣是由一塊布造成,因而沒有縫口(23),若剪開來分,就浪費了。所以兵丁就抽籤,看誰抽中就得了裡衣。約翰寫得如此仔細,為要證明是應驗舊約的預言:「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24,詩22:18),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

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掛心的是母親馬利亞。大概馬利亞的丈夫約瑟早逝,耶穌身為長子,有責任照顧母親。但祂快要離開世界,就將照顧母親的責任交給祂所愛的門徒約翰(26-27)。約翰是本書的作者,當他講到自己,都用耶穌「所用的那門徒」來表達。耶穌將最掛心的母親交給最親愛的門徒去照顧。當我們越親近主,主就會將祂看為最寶貴的人或事,交給我們去處理。

耶穌在十字架上,全身都受痛苦,祂頭帶荊棘,其刺痛難忍,手和腳釘實,亦痛苦非常。十字架是樹木,木刺刺入已經皮開肉裂的背部,亦是痛上加痛。再加上口渴,真是苦不堪言。當祂將母親交給了門徒,所掛心的事都交待妥了,而祂背負世人罪孽的事亦已完成,所以最後說:「成了」(30),意思是救贖的工作已完成,父神差遣祂成就的救恩已完成。當祂說完「成了」之後,便低頭,換句話,祂是抬頭望天說「成了」的,然後才低頭,將靈魂交付神了,這表示耶穌支配著自己的生命。

◆會幕第六件物品是約櫃,代表神的約,而本章記載耶穌好像約櫃,有祂自己一次獻上,成為永遠有功效的寶血,灑在施恩座上。耶穌說「成了」,也是使我們進入新約的關係,藉著基督進到父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