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九章1-16節

耶穌受鞭打及判刑 ◎黃濠光牧師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11)

上一章論到彼拉多知道耶穌沒有罪,應予釋放,但他沒有這樣做,卻交由百姓去選擇釋放誰,其實是卸責給別人。當百姓選擇要釋放巴拉巴,他就將耶穌鞭打。羅馬人的鞭有許多鉤,一鞭落身,連皮帶肉扯出來。所以耶穌鞭完之後,身體已經血肉模糊,再加上帶了荊棘冕,由頭到身都是血。彼拉多希望群眾見到耶穌的慘狀就收手算數,再重申說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4)。「我已經把耶穌打成這樣子,都替你們報仇了,就收手吧,放過祂算了。」怎知祭司長和差役更高聲喊叫,要釘耶穌十字架。彼拉多說耶穌沒有犯甚麼罪,嚴重到要釘十字架(6)。於是猶太人加控多一條罪,指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7),罪加一等,非死不可。這樣一說,彼拉多也驚起來(8),馬上問耶穌是哪裡來的(9),意思是祂的源頭是哪裡。耶穌沒有回答他,他就說他有生殺之權(10)。耶穌就說,這個權是從上頭來的,即從神而來。神給權柄予官長及政府去統治人民,所以權力的源頭是神。其實,耶穌就是神,彼拉多的權力是來自祂面前這位血肉模糊的耶穌。耶穌這樣回答,彼拉多更想釋放耶穌,但他拿不出勇氣,因為群眾說耶穌既然自稱是王,釋放他就是對羅馬該撒(凱撒)不忠(12)。這句話刺中彼拉多的要害,原來他因這句話而就範是有原因的。自從彼拉多上任以來,曾多次觸犯猶太人的禁忌,為百姓所憎惡,猶太人多次向該撒投訴都成功。彼拉多政績惡劣,難怪他今次不想惹怒群眾,就犧牲耶穌。因此,在群眾威脅及呼叫要釘耶穌十字架之下,彼拉多就屈服,判耶穌死刑(16)。

祭司長為了想耶穌死,竟然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15)。其實猶太人一般都不願被羅馬人統治,但這個祭司長為了除滅耶穌,竟然說只有該撒是王。其實猶太人一直認為只有神是他們的王,今次他掩住良心稱該撒是王,就是否定神,犯了最大的褻瀆職罪。

當時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14),逾越節是記念以色列人在埃及,因門楣上塗了羔羊的血,而避免天使殺滅頭生的。羔羊的犧牲使他們不用死,而耶穌就是羔羊的預表,為人犧牲,叫人因耶穌流血得救贖。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13)。最近考古學發現,這個「鋪華石處」坐堂的地方就在耶路撒冷古城雅發門旁現今稱為大衛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