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五章19-29節

耶穌與父神的連結 ◎黃濠光牧師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

本段是耶穌回應猶太人的說話,祂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7),本段經文就是解釋這句話的含意,講到祂作為人子的權柄。耶穌自稱為人子,因為他本來就是神,成為肉身,經由人生出來,所以叫人子。雖然耶穌的身分是神,但既有肉體,就是百分之百的人,祂在地上的工作,是以人的身分去做。可是,祂作為人,有甚麼本領可以行神蹟奇事呢?以畢士大池這個癱子為例,耶穌怎能醫好一個病了幾十年的病人呢?畢士大池有那麼多的病人,為甚麼祂不醫好全部的病人,只醫好一個癱子呢?答案是:「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耶穌說祂憑自己不能做什麼,因為人不能夠做超出自然定律的事,也不知醫誰或不醫誰。耶穌之所以醫好癱子,又只醫一個人,是由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換句話,耶穌是聽從天父的指示才行事。天父說醫一個病人,祂就只醫一個。如果天父說醫好所有的病人,耶穌也會照做。當天父要醫那個癱了38年的病人,耶穌就開口吩咐他:起來,拿你的褥子走罷。那麼,耶穌怎樣知道父神要做甚麼呢?答案是:「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20)。父愛子代表親密的關係,事奉主源於與神關係密切,由於關係好,天父將祂要做的事,都告訴耶穌。天父與耶穌是兩位,祂們有完全和諧的關係。耶穌身為兒子,完全聽從天父的指示而行。

然而,耶穌也有自己的意志:「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1)天父將審判的權柄交給了耶穌(22)。天父與耶穌是合一的,所以尊敬耶穌等於尊敬天父,不尊敬耶穌就等於不尊敬天父。有些異端都信耶和華神,卻貶低耶穌的地位,這樣都是不尊敬天父(23)。耶穌有審判人的權柄,但誰可免於審判定罪呢?答案是:「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4)。怎樣才有永生呢?就是聽耶穌的話,即信耶穌,又信父神,就有永生,有永生就是出死入生。

由出死入生,耶穌接著講到生命同復活的問題(25-29)。由於神有生命,人才有復活的可能性。這裡提到的復活,有兩個層次。第一個是心靈枯乾、陷於死亡黑暗的人。這些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5),就是說要信福音就有生命。第二個層次是身體死了葬在墳墓裡,「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8)。信主的人是行善的人,復活有永生,但不信主的人,即作惡的人,復活後要受審判定罪。你屬於哪一種呢?

◆耶穌在上章講到敬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意思是從心而出,不要僵化形式,也不要單是理智,更不要口是心非。從心而出的敬拜可建立親密關係,本段就講到耶穌與父神的親密關係,以致祂曉得父神說甚麼和做甚麼,而祂又照著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