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三章1-21節

重生 ◎黃濠光牧師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6-17)

本書強調「凡接待祂的」,全書記載了八次接受耶穌的人與耶穌個別接觸。第二次是本段,講到尼哥底母接受了主,夜裡見耶穌,與主個別交談。

上章說:「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2:23)。尼哥底母見到耶穌行神蹟,就知道耶穌是從神來的。他對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2)。

尼哥底母是猶太教派中的法利賽人,也是猶太人的官(1),即最高議會(猶太公會)的成員。日後大部分法利賽人都反對耶穌,但尼哥底母是極少數相信耶穌的法利賽人。

他知道耶穌從神那裡來是不夠的,耶穌直接了當說要重生。尼哥底母以為耶穌叫他從媽媽的肚腹中再出生一次,就不明就理。耶穌解釋說,所謂重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的,這樣就可以進入神的國(5)。水是論到浸禮,浸禮代表悔改,就是說必須要悔改,而且相信並接受,這樣聖靈便生我們出來了,我們便有永遠的生命。聖靈所生的是屬靈的生命,因為人不可以憑肉體的生命進入神的國,必須再生一次成為屬靈的生命,所以重生得救是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

耶穌接著講到重生的關鍵,在乎有沒有信祂。所謂信,不等同知道,正如尼哥底母也知道耶穌,但從神來說,單是知道是不夠的。信就是悔改和接受,放棄自我一切舊思想,打開心信靠耶穌,接受祂給我們的禮物,就是永生。所以一個人是否真真正正信耶穌,就要看有沒有悔改,有沒有放棄不合聖經的舊思想,有沒有信靠神。

聖靈重生我們,十分簡單,卻不易明白,正如我們不明白風一樣。我們會感覺到風吹來,知道風的存在,卻看不見風,不知道風從哪裡來、往哪裡去(8)。尼哥底母聽完了,好像不明白(9),耶穌有點奇怪,因為舊約曾應許神會賜人一個新心和新靈,要除去石心,並將聖靈賜給人。尼哥底母應該熟悉舊約,但竟然想不通。於是耶穌就用摩西舉銅蛇這件事來說明重生,只要相信,就有永生(14-15)。

耶穌跟尼哥底母的對話,簡明扼要,精彩絕倫,是全本聖經的精華所在。我們信仰的核心思想是:神因愛世人,賜下救恩,叫人得永生、免滅亡,意即得生命、免死亡,方法是信耶穌。耶穌來到世間,為要拯救,並非要審判和定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18a),信主不定罪是千真萬確的真理。救恩是赦罪的恩典,若我們軟弱後或遇上挫折而覺得神定我們有罪,或丟棄我們,這完全不是出於神,乃是魔鬼的欺哄和謊言。「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18b),定罪與否在於有沒有信耶穌。世界上有許多正人君子,樂善好施,但因著自義,不肯信耶穌,結果也被定罪和滅亡。得救非靠行為,乃靠信心,這叫因信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