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十二章

神恢復約伯 ◎黃濠光牧師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5)

耶和華回應了約伯之後,他就回答神(2-6),說話不再是辯駁或控告,而是崇拜神,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無知。首先,他更深認識了一個真理,就是神萬事都能作,就是說神所做的一切,都是盡善盡美,不用任何勢力去左右祂。因此,神容許撒但苦害約伯,並非受到撒但的激動。神並非不夠智慧,或不夠沉著,墮入撒但的激將法中,亦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譽,將約伯交給撒但去折磨。既然神萬事都能作,祂就不受外力的唆使或支配。第二,約伯更深認識神的旨意,現在他知道神的旨意不能攔阻。他之所以不明白神的旨意,是因為他和三個朋友太多無知的言語。第三,約伯更深認識神。苦難令約伯知道他從前對神的認識是模糊的,是停留在知識和思想裡面,但現在是親眼看見神,就是說從經驗當中經歷神的實在。他現在知道在整個受苦過程中,神沒有撇棄他,而是一直看著他。第四,約伯更深認識自己,以致他悔改。他悔改非因犯罪,而是看到自己缺乏信心信靠神,因而他「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6)。

接著神責備三個朋友(7-9),因為他們所講的話過於膚淺、片面、主觀、武斷,忽視了約伯的感受,不但無法安慰約伯,反而令他更加痛苦。所以神要他們做兩件事。第一,三人要認錯,獻上燔祭,而且要去到約伯那裡獻,由約伯為他們祈禱。約伯好像一個祭司,可為他們代求。這三個朋友其實是向神和約伯認錯,這樣做他們會丟臉的,但他們並沒有愛惜自己的面子,就遵命去行。第二,神要約伯為三個朋友祈禱。其實,約伯從三個朋友吃盡苦頭,他本來可以耿耿於懷,但他願意冰釋前嫌。經文說:「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9)。經文不是說耶和華就悅納三個朋友,而是悅納約伯,因為三個朋友肯透過獻祭認錯,約伯亦肯跟他們和好,肯饒恕他們,所以神悅納約伯。約伯好像一個代禱者,他肯代禱,神就因他的祈禱,就不按他們的愚妄辦他們(8)。這段經文教我們甚麼是和好。和好並非求求其其說沒事就算數,和好必須要認錯和道歉。如果沒有認錯就和好,是假和好。另一方又要肯饒恕,並且肯祈禱,使對方得到益處。

「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作擄掠)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0)。約伯代禱的效果顯而易見,現在他的財產加倍了,子女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13),一共十個,跟從前一樣(1:2)。這裡特別提到三個女兒,「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15)。因此,美貌是神的賜福,財產多也是神的賜福,健康長壽亦是神的賜福,這一切都是物質。約伯在屬靈上蒙福,因他親眼看見神;他在物質上蒙福,因他所擁有的都加倍。

◆約伯記並沒有解釋義人為何受苦,但透過苦難,約伯成為神的好朋友。約伯在苦難中有怨言,但信心卻堅持到底。神欣賞他,先後四次稱他為「我的僕人」(7,8)。「神的僕人」是極其尊貴的身分和稱號,這代表約伯得勝了,蒙神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