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卅三章

以利戶論到神 ◎黃濠光牧師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28)

由本章開始一連五章都是以利戶的說話。他一面講,不准約伯插嘴,直至他說完了,約伯才可回應(31-33)。當以利戶講完之後,神就開始說話,約伯並沒有回應以利戶。

以利戶首先講到他的兩種態度(1-7)。第一,他講的說話是出自內心,絕對誠實。第二,他同約伯是平等的,因為大家都是神所創造,所以他不會以泰山壓頂的姿態來驚嚇並重壓約伯。事實上,以利戶引用很多約伯的話來反駁他。

接著,以利戶的說話共有四個重點(8-33)。第一,神比世人更加大(8-12)。因為約伯辯稱自己無辜,所以他認為自己受這麼大的痛苦,是神搞錯了,因而控告神。以利戶認為控告滿有智慧和大能大力的神是無稽的,人不可以對神妄下判語,因為神是最大。

第二,神有保密的自由(13)。約伯不可以因為神不跟他解釋而與神爭辯,還控告祂。人是否有資格要求神向我們報告,或交待祂所做的事呢?我們作為兒女,都沒資格要求父親甚麼事都跟我們講,我們怎可以這樣要求神呢?

第三,神有啟示的恩典(14-18, 23)。約伯說神不理睬他,不回答他,但以利戶說神常用夢和夜間的異象跟人說話,使人心靈甦醒,從自己的謀算和驕傲之中回轉,得以消災免死。神還用天使來傳話,但人通常對神的啟示不予理會。以利戶指出神是一位樂意啟示自己的神。

第四,神有懲罰的權柄(19-30)。當人不理會神的勸告,神仍不會放棄人,利用疾病和痛苦來懲罰人。而當人在受苦之際,神又差遣天使去教訓人,使人醒悟過來。如果人肯悔改,行神指示的路,神就使他恢復健康,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進入一個比從前更美的境界中。所以以利戶認為,苦難是神的使者,目的是挽救人從罪中出來,帶到神的福樂之中。

「神兩次、三次」(29)即多次,是接二連三的意思。以利戶講這番話,內容和口氣跟三個朋友截然不同。神最終的目的,不是害人,而是救贖人(28)。

◆我們輔導別人,要認同對方的處境和感受,切勿以高姿態教訓人,勿以疾言厲色斥其非。以利戶說:「我不用威嚴驚嚇你,也不用勢力重壓你。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7-8),是很好的態度。當然,他並非完美佳模,但至少比三個朋友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