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章

約伯羨慕死亡 ◎黃濠光牧師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1)

從本章到42:6全都用詩歌體裁寫成,辭句十分精鍊,有用到比喻,也用形像化的意境來表達,因此解釋時不能太拘泥於字面意思。經過七日七夜的悲痛沉默後,本章記載約伯開口說話,可分為三大段。

第一段是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1-10)。在第一章,約伯常為子女獻祭,恐怕他們犯罪。所以在他的觀念裡,犯罪會帶來災難和痛苦。怎知他沒有犯罪,現在卻受莫大的痛苦,令他難以明白。在前兩章,他用理性來回應災難,因而不會埋怨神和亂評論神。但從本章起,他的反應是情緒的反應。有時我們的理性可以接受痛苦,但情緒上卻難以接受,顯得不安。他說:「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26),可見他心情很壞。因此出於情緒,本段他在咒詛自己的生日,他講出十一個「願」(2-9),認為人有此苦難,不出生倒好。約伯沒有咒詛神,卻咒詛自己,願自己生日那天滅沒、黑暗等等。當然,這十一個願沒有甚麼實際意義,可想而知,對於一個這麼敬虔的人,苦難使他思想混亂和錯誤。他提到鱷魚(8),原文是指神話裡的一種水怪,能夠吞吃日子,造成日月蝕。當時約伯並非真的相信有水怪,而是借用來表達他心中的痛苦,希望水怪吞食他出生的那日,使他沒有生日。

第二段是約伯問了五個問題,來咒詛自己的成長(11-19)。他問:為甚麼出生時不立刻死(11)?他問:「為何有膝接收我?為何有奶哺養我?」(12),即有父親迎接他的誕生,有母親乳養他。在本段,約伯講出他對死亡的看法。第一,死亡並非消滅,他不相信人死如燈滅。第二,死亡結束了今生一切不公平的現象,上至君王,下至囚犯奴隸,大家死了之後都是和平共存。第三,死了之後有安息,沒有搞擾,沒有轄制,大家一同安息。當然,約伯對死亡是一知半解,他不知死後會有審判。

第三段約伯表達他渴望死亡(20-26)。他說:「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20),「光」是指生命。他認為神不應該將生命賜給受苦的人。受苦的人求死,但又死不得,約伯顯然覺得生命不值得留戀,但他又不能夠自殺,不是說他沒膽,而是他知道自殺是得罪神的。在這時候,約伯羨慕死,因為他覺得活著受苦沒有意思,殊不知他不知道這樣受苦是榮耀神的最高途徑。約伯信仰真神,有正確的物質財產觀,但他對人生苦難的意義,還未認識清楚。

◆我們在醫院,或老人院,或社區鄰舍中,都會遇到身患頑疾的人,他們做人正直,卻惡疾纏身,苦不堪言。在這種情況之中,他們思想混亂,情緒起伏,意志消沉,消極厭世,十分需要愛、盼望和信心。我們無法解釋苦難的原由,只有由有同樣經歷的人講出安慰和鼓勵的話,給他們信心和盼望,讓他們看見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