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卅二章

神吩咐耶利米買地 ◎黃濠光牧師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39)

本章講耶利米購買田地,其實是贖回一塊土地。當時巴比倫軍隊已經圍困耶路撒冷一年,而耶利米又被西底家王囚禁。囚禁的原因,是因為耶利米對西底家王預言巴比倫軍隊會攻入耶路撒冷,並且會俘擄西底家王。這樣的預言是西底家王不喜歡聽的,便將耶利米下監。在囚室之中,神告訴耶利米,他的叔叔哈拿篾會來叫他贖回在亞拿突的那塊地。亞拿突是耶利米的家鄉,當時已被巴比倫人佔領。聖經沒有說為甚麼哈拿篾要賣地,但由於耶利米是親屬,為了不想土地歸於外人,耶利米有義務要買下,贖回這塊地。雖然耶利米坐牢,但親人仍可出入探他,於是便完成了買地的手續。

神要耶利米買地是有原因的(15)。由於神早已預言在70年之後,巴比倫不再統治猶大,百姓會歸回,既然歸回,土地是屬於他們的,所以耶利米現在買地,是信心的表現,相信將來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耶利米這樣預言,他亦以實際行動去證明這預言的真實性。神以具體的行動,來安慰當時人心惶惶的百姓。雖然兵臨城下,危在旦夕,國破家亡無可避免,但神仍強調將來的復興,一切會恢復過來。其實耶利米當時亦不明白買地的意義,因為那塊地已落入敵人手中,在兵荒馬亂之時,土地都不值錢,沒有人會置業。由於不明白,便促使耶利米禱告神(16-25)。此段經文教導,在不明白神的作為時如何禱告神。首先,他沒有質問神或懷疑神,而是肯定神是「在你沒有難成的事」(17),他繼而讚美神的能力彰顯在創造中,以及在審判的事情上。他回想祖先出埃及的事蹟,這件事看似也不可能,但神都能夠成就。他描述當時敵人已經來到,那塊地已落在敵人手中(24-25)。他的意思是問:買地的意義何在?

神回答耶利米(27-44),正如他祈禱一樣,神豈有難成的事。首先,神重申祂審判的理由,然後神要把他們招聚回來,使他們安然居住(37)。意思是說,救恩要從毁滅中產生,這是很困難的事,但神的計劃正是這樣。接著說神與百姓有立約的關係(38-40),這約也符合上一章所講的新約,人要對神忠心,及對神有敬畏的心。這裡有一個對比,目前是國破家亡,但將來會有一切的福樂,這樣的改變,對神來說,並不是難成的。最後神再解釋買地這件事的意義(42-44)。

◆耶利米順服去買這塊地,是信心的行動。我們也要言行一致,用行動去支持我宣揚的信息。當我們不明白神的作為時,也要深信在祂豈有難成的事,要以信心代替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