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廿五章1-11節

兩種僕人 ◎黃濠光牧師

「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便可居住耶和華古時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之地,直到永遠。不可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以你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這樣,我就不加害與你們。』」(5-6)

這幾章所講的內容,並不按時間的先後次序。本章的內容是在第廿四章之前。開頭說是在約雅敬第四年(1),而上一章說是在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之時(24:1),所以時間不是按章數順序下去的。本章像是回顧,追遡目前的災難是為何而起。

本段經文提及兩種僕人。第一種是眾先知(4),神差遣包括耶利米在內的許多先知去提醒百姓回頭,否則要承受後果。這裡講到「耶和華也從早起來」,不要以為神也要睡覺,所以祂會早起。「從早起來」在原文的意思是「不斷地」或「誠摯地」。神是這樣的態度,耶利米作為神的僕人,他也是從早起來傳說神給他的話語(3)。從耶利米蒙召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元年準備入侵的時候,已經有23年,耶利米一直忠心傳講神的信息,可見神已給足夠的時間和機會,讓猶大人悔改回頭。

第二種僕人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9)。他是入侵猶大的外邦人,他本身是一個拜偶像的人,不相信耶和華,但神稱他為僕人,因他是神揀選來刑罰猶大的工具。這次刑罰的原因,是百姓作惡,惹神發怒,在多次多方警告之後,仍不聽從(5-7)。而刑罰的結果是地要荒涼,人一切正常活動都要停止,荒涼之可怕,令人驚駭,嗤笑(9-10)。

這段經文另一個重要信息,是耶利米預言百姓要服事巴比倫王的時間,共有70年(11)。這70年不長不短,至少被擄之人中,若是嬰孩,他們要到老才可回歸,但中年以上的人,都不會重見家園,只會客死異鄉。70年代表一代人,後來但以理從耶利米書知道只有70年的期限,就切切為人民禱告(但9:2)。70年應該由主前605年開始計,那一年是尼布甲尼撒王即位,到主前539年,是巴比倫淪亡為止。

◆先知是神施恩拯救的僕人,而另一種是刑罰的僕人。今天,神的僕人包括傳道牧師,也包括政府官員。神的本意不是要刑罰人,而是拯救人,只要人悔改歸正,便不須怕刑罰的僕人。神總是先差遣拯救的僕人去到人中間。

◆本段至為重要,因為預言猶大人被擄住在巴比倫,為期70年,而70年是一個聖經的周期,正如摩西論到人的壽數(詩90:10)。